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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4/2018-9069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灵沙乡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10日
标  题: 【动物防疫】灵沙乡2018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
发文字号: 灵政发〔2018〕148 号 有效性: 有效

【动物防疫】灵沙乡2018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

灵政发〔2018〕148 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秋季防疫工作责任,确保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和目标 

全面开展牲畜口蹄疫(包括0型、亚洲I型和A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程序化强制性免疫、消毒和疫情监测工作,加强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布病、结核病等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预防各种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及时发现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全面实行二维码动物耳标制度,做好应防畜禽免疫登记和戴标工作,保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二、工作时间安排 

在秋季动物防疫中,动物免疫采取集中免疫和补针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布置,狠抓落实。严格控制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布病、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动物重点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一)8月10日至8月15为准备阶段:各村提前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准备和组织工作。一是要召开队长会议,对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精心动员、安排布置;二是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三是乡畜牧站做好防疫物资、器材、疫苗的准备工作,确保免疫质量。 

(二)8月16日至9月20日为秋季防疫实施阶段:各村要按照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工作。一是对应免畜禽进行免疫注射,同时佩戴通用免疫耳标,对漏防、新补栏的畜禽进行及时补针。二是及时建立健全各类免疫档案,严格按照《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综合业务的要求,认真填写档案,为疫情追溯奠定坚实基础。 

(三)9月25日至10月5日为组织检查验收阶段:在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后,乡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自查验收,对免疫死角和未完成任务的村及时督促限期完成,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村级考核的主要内容。    

(四)10月6到10月20日为免疫抗体水平监测阶段:由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员开展对秋季动物免疫抗体水平的监测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动物防疫及标识工作。动物防疫及免疫标识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化、法制化的政府行为,各村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和免疫标识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严格按照《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综合业务要求把动物防疫及免疫标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工作制度,依法开展动物防疫工作。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要求加强各项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职责,依法开展工作,全面完成畜禽疫病防控任务。 

(三)坚持畜禽疫情监测、疫情报告和免疫档案管理制度。要高度重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的预测预报,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合作社报告疫情信息,不得瞒报、延报疫情。 

(四)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防疫工作的落实。为了确保秋季防疫工作的落实,乡畜牧站成立防疫督查小组将对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进度、养殖大户的免疫工作落实等内容进行督查,随时协调处理解决秋季防疫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不到岗、免疫注射和标识没有落实、在免疫档案上弄虚作假,造成免疫密度不达标或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并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 

望各村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顺利进行。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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