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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3/2018-7318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0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商务经合局集中开展2018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商务发〔2018〕9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商务经合局集中开展2018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平商务发〔2018〕9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及时发现和切断非法集资传播途径,加强源头防范和治理,按照《平罗县集中开展2018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平处非办发[2018]1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要高度重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高度出发,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按照“突出重点、齐抓共管、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排查清理活动,从源头上切断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传播途径,净化市场环境,切实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排查清理重点 

  (一)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等领域主体发布的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 

  (二)重点载体。除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传单、手机短信、户外广告等传统载体外,特别要重点排查通过互联网(包括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 

  (三)重点区域。重点针对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或流动性较大的区域加强排查。 

  (四)重点内容。重点排查含有或涉及“投资理财”“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资产”“加盟积分”“养老投资”等内容,宣传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内容的广告。关注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 

  三、排查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3日前,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贸科)认真制定本领域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及资讯信息清理排查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务必突出重点、职责明确,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排查清理阶段。8月3日至9月28日,各科室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工作,严格依照《广告法》、《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督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商广字[2007]190号)等有关规定,对能够直接定性为非法集资广告和资讯信息应立即清理;对尚未予以认定的宣传内容及发布主体,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研判,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9月30日前要依法予以处置。 

  (三)工作总结阶段。9月30日前,各相关科室将工作情况总结(含排查清理情况、工作经验等)和排查清理情况统计报表报送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贸科)。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面排查。要充分利用行业协会行业监管作用,积极发挥举报奖励作用,发动群众举报相关线索,确保排查清理全覆盖、无死角。 

  (二)及时查处清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综合运用约谈、函告、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手段,严肃追究违法广告主体责任。对情况复杂、认定难度大的广告资讯信息,统一上报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贸科),共同研判、综合执法等措施进行清理、对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企业和媒体,要依法严厉处罚。 

  (三)加强信息共享。对排查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信息要杜绝“一删了之、一罚了之”,要将其作为非法集资线索通报相关科室,加强风险摸排和早期处置,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跨区域案件,要加强行业、区域间信息共享,探索开展行业、跨区域联合排查清理,形成联防联治的工作格局。 

  (四)督促有关主体落实管理责任。要坚持标本兼治,在清理处罚的同时督促相关媒体、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加强行业自律,严格广告审核制度。督促互联网企业等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培训,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内容审核、信息排查和过滤、黑名单管理等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关。 

  五、责任分工 

  (一)办公室责任。办公室负责督促协调各科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和资讯信息清理排查活动,并联合各科室适时开展工作督查。 

  (二)市场建设运行科责任。负责商贸、典当行领域内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和资讯信息的重点媒体和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依法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和资讯信息发布企业进行查处。 

  (三)经济贸易管理科责任。负责在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分别对宁夏沙湖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夏科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平罗为民农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5家涉及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户外广告平台进行清理排查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清理工作,从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增强协同联动,推动排查清理工作深入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丰富排查方式。充分整合监管资源,将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测相结合,加大排查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对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以及户外广告、张贴物的现场检查。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的监测监控,确保排查清理全覆盖、无死角。 

  (三)积极稳妥处置。排查清理工作既要严格依法,态度坚决,又要讲究策略,对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四)做好总结报送。各有关科室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 

  开展排查清理工作,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并填写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至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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