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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6/2018-7318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技中心、畜牧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脱贫富民战略部署,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移民村为重点,创新产业扶贫机制,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实现产业扶贫三有五到户,根据区、市脱贫攻坚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县产业扶贫实际,经我局研究制定了《平罗县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平罗县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平罗县农牧局 

                          201864 

附件 

 

平罗县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按照《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3号)和《关于印发<农牧厅2018年全区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农(产)发[2018]2号)精神,坚持因地制宜、产业精准,聚力到户、受益精准,科学设计、项目精准,示范带动、扶持精准的基本原则,围绕瓜菜、草畜两大主导产业和食用菌、肉兔、肉鸽等特色产业,推进四个一产业扶贫示范带动工程,整合涉农资金,完善政策机制,优化产业体系、经营体系,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确保2020年现行标准下全县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全部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脱贫富民战略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移民村为重点,创新产业扶贫机制,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实现产业扶贫三有五到户,即贫困村有脱贫致富产业、有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带动、有技术帮扶团队帮扶;贫困户有产业项目、技术培训、小额信贷、帮扶措施、农业保险五到户,确保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业产业精准扶贫,促进庙庙湖村、红瑞村农业产业强力发展,带动农户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确保红翔新村脱贫出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现行标准下全部脱贫,三个贫困村户均来自产业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抓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促脱贫。 

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宁政发2017〕〔2017112号)和《平罗县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平党办发201828号)精神,立足红翔新村、红瑞村和庙庙湖村,因村因户施策,大力发展瓜菜、草畜主导产业,积极发展食用菌、肉鸽、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红祥新村突出红翔沙漠甜瓜合作社和祥瑞菌菇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性,积极引导农户入社,与合作社签订购销订单,发展瓜菜和食用菌产业;鼓励庙庙湖移民承租华泰农移动拱棚,由华泰农提供种苗,指导移民生产管理,签订购销订单,帮助移民发展瓜菜产业。 

2018年整合涉农扶贫资金在移民村建设高标准节能日光大棚8座(每座大棚跨度20米、长110米),总占地面积26.4亩;红翔村、红瑞村建设食用菌大棚30座,完善配套设施;华泰农新建高标准连栋拱棚100亩,完善水电配套设施;渠口乡为移民建设94座移动拱棚(每座宽7米,长30米);姚伏镇为移民建设160座大型拱棚(每座宽12米,长60米);完善红瑞村、庙庙湖村和灵沙乡胜利村新建肉牛集中养殖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协助各乡镇做好移民入园养殖、购置优质肉牛品种、做好防疫等工作,确保年底前投入使用;协助宝丰镇完成占地400亩肉羊集中养殖园区设计、招投标工作,加快推进养殖场建设。 

(二)抓示范带动,利益联结促脱贫。 

加大家庭农场、扶贫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突出抓好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巩固提升庙庙湖村农业产业,积极发展一村一品富民产业,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推进种养加一体的农牧结合发展模式;实施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支持宁夏华泰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源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青公司、祥瑞菌菇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贮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建立紧密企农利益联结机制,推广龙头企业+贫困户+基地+市场发展经营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根据生产经营需求,积极在贫困村开展订单农业、生产托管、土地流转、股份合作、产销对接,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能力,增加贫困户务工就业岗位。 

(三)抓培训服务,提升技能促脱贫 

按照《平罗县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技术帮扶推进方案》要求,围绕瓜菜、草畜、食用菌产业发展需要,扶贫技术团队驻村入户实施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教育和引导移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群众劳动生产技能,推进贫困户由输血型扶贫向造血型扶贫转变。年内每个产业集中组织培训不少于3场次,完成培训人数300人次,确保每户培训出1明白人”,掌握农业劳动生产技能。利用农民田间学校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致富带头人10名。 

(四)抓融合发展,转化增值促脱贫。 

围绕瓜菜、草畜、食用菌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华泰农公司、天源覆藏公司、祥瑞菌菇合作社、红翔沙漠甜瓜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新建鲜活农产品冷链设施、田头市场,建成投入运营后,解决移民生产的农产品销售,在自治区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建设成本的25%再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座补助不超过1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订单收购和加工移民饲养的牛羊,年内收购分别达到100头、50只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每头、只分别补贴300元、30元。大力宣传推介红翔沙漠甜瓜专业合作社种植的枸杞番茄枸杞辣椒;中青公司研发的天蜜脆梨甜瓜等品牌,协助企业及合作社积极申报培育宁夏著名商标;积极引进区内外大型蔬菜经销商与移民村开展产销对接,加快移民村信息化进程,实现移民村益农社全覆盖,为移民提供政策、市场、信息等服务;依托移民村“12316”益农信息社建设贫困村电商服务站,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对销售移民所生产农产品的经营主体,销售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按照销售额的2%给予以奖代补。打造庙庙湖生态休闲农业品牌,积极申报自治区休闲农业示范农庄,推动休闲农业与庙庙湖村脱贫致富有机结合。实施 阳光沐浴工程,红翔新村实现全覆盖,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条件。 

(五)抓深化改革,资产收益促脱贫。 

扩大农村产权确权颁证范围,在移民村积极开展土地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设清产核资备等农村产权确认和流转交易。年内完成红翔新村、红瑞村和庙庙湖村集体资产工作,在红翔新村和庙庙湖村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整合扶贫资金支持红翔新村和庙庙湖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建档立卡户、生态移民、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贷款,按照《平罗县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给予贴息。积极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创新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农业收入保险等保险新产品,实现移民村养殖业保险全覆盖。 

(六)抓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促脱贫。 

巩固提升华泰农、天源藏带动务工就业能力,扩大祥瑞菌菇合作社、红翔沙漠甜瓜合作社食用菌和瓜菜种植规模,在移民村新培育1家肉牛养殖合作社和10名致富带头人。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在移民村开展订单农业、土地流转、产销对接,带动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新建冷库设施的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在享受自治区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建设成本的25%再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红崖子乡、陶乐镇人民政府是实施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的责任主体,扶贫办、农牧局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扶贫资金、帮扶技术及时到位。要结合实际,抓好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建立到村、到户的产业扶贫台账,明确扶贫工作责任人,做到组织领导、工作部署、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督促指导五到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口帮扶工作,主动与扶贫办、陶乐镇和红崖子乡对接,积极推进产业扶贫工作。产业扶贫工作纳入年底重点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每月上报产业扶贫信息不少于1篇,每季度上报1篇产业扶贫总结,保证产业扶贫工作实时有效推进。 

(三)加大财政支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27号)《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宁政办发〔2017112号),积极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以专项扶贫资金为重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明确扶持环节和标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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