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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6/2018-7317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15日
标  题: 关于呈报《关于平罗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的实施方案》的请示
发文字号: 平纪发〔2018〕 4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呈报《关于平罗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的实施方案》的请示

平纪发〔2018〕 43号

 

 县委: 

    现将关于平罗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的实施方案》呈上,请审示。 

中共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813日      

 
关于平罗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国家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根据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意见》(宁监改办发〔20183号,现就平罗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通过推进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全面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的监察监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切实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二、职责权限 

    派出监察办公室的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区市县党委、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乡镇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和县监察委员会的授权,主要履行监督、调查职责。 

    (一)依法对乡镇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依法对乡镇管辖范围内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向县监察委员会提出政务处分建议。 

    (三)对所在乡镇管辖范围内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经县监察委员会批准,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监察措施开展调查工作。 

    (四)承担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工作任务 

    (一)完成平罗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的挂牌成立、依法履职(8月底前)

   根据《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意见>的通知》,县监察委员会向各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派出监察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设监察员不少于1名,由乡镇纪检专干兼任。派出监察办公室对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县监察委员会领导,向县监察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各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的编制、经费、人事关系等仍按原渠道管理。 

    (二)完成对全县乡镇纪委和监察办公室的规范化建设(9月底前) 

    1.统一硬件建设 

   一是统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统一配备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和纪检专干(监察员)。二是统一场所配置。每个乡镇落实3间办公室,1间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办公室、1间乡镇纪委办公室(监察办公室)、1间谈话室。三是统一牌匾标识。统一制作“平罗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办公室)牌子和“平罗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印章。四是统一制度。制作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监察员工作职责、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纪检监察工作保密制度等制度,公布上墙,接受监督。五是统一办公经费。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设置独立科目,核定相应工作经费,保障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规章制度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县纪委监委要制定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工作制度汇编,指导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工作。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要制作来信来访来文登记表册,按期归档。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清单任务。监督好本乡镇政务、村务公开的巩固、深化和提高工作,开展作风整顿和行风评议,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二是规范考核办法。在《平罗县乡镇纪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考核办法,对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工作实行考核,按季考核、年终排名。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年度实绩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三是规范报告制度。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要制订阶段性工作计划,协助乡镇党委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每半年向乡(镇)党委、县纪委常委会报告1 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应向乡(镇)党委请示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四是规范议事制度。建立健全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例会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召开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3.规范工作流程 

   一是明确文书格式。按照《平罗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乡镇开展监察工作的运行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监督调查措施的使用、制作文书模板,依法开展监察工作。二是明确工作流程。制作工作流程图,对问题线索的受理、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及监察调查措施使用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三是明确案卷标准。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执纪审查工作互查互评评分细则》有关规定,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要实行案卷质量季度评查和通报制度,一个要求严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四是明确安全要求。县纪委监委和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把安全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严明纪律,扎紧笼子,强化教育、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的能力和水平。五是明确归档模式。制作初步核实、谈话函询、立案审查、监察调查等文书模板、统一立卷归档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乡镇设立监察办公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落实举措,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做到规范操作流程、规范人员选用、规范挂牌印章,确保8月底前所有乡镇监察办公室挂牌成立、依法履职。县纪委监委要加强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对乡镇监察工作的指导、联系,确保监察员在县纪委监委的领导下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察职责。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要担当主体责任,乡镇党委书记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落实,确保乡镇监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要积极支持乡镇监察办公室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并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对监察在政治上要信任,工作上要支持,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有力保障。

   (三)配强监察干部。聚焦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真正把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监察岗位上来,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干部队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提请县委研究任用,监察员由县纪委监委研究任用。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要健全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制度,及时帮助联系点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按时完成。县纪委监委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进行督查,对重视不够、贻误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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