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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罗县生态公益林效益监测与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林发〔2018〕208号
局属各场、各乡镇林业站、各站室:
按照《宁夏生态公益林监测与评价方案》(宁林基金发〔2018〕12号)文件要求,选择我县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补偿基金成果监测和评价工作,结合我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和调查数据的方式、方法和技术要求,现将开展平罗县生态公益林效益监测与评价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树立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提高公益林保护管理水平,科学有效监测和评价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成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中央补偿基金制度。
二、监测与评价内容
生态公益林效益监测与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监测公益林现状与变化情况、保护管理情况及生态服务功能五部分内容。
(一)现状调查。包括林地面积、蓄积、郁闭度、起源、权属、地类(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林业辅助生产用地)、林种(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护岸林等)、树种等。
(二)变化情况。利用调查及统计数据,分析2015-2017年地类、面积、蓄积、郁闭度等指标变化。
(三)生长状况。分析生态公益林的生长量、蓄积量、郁闭度、植被指数、病虫害感染程度、健康状况。
(四)保护管理情况。通过对森林资源管理投入的人员、管护资金、管护费用、灾害情况、砍伐情况、管理制度等指标,分析和反映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成效。
(五)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估算。监测和评价生态公益林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包括水源涵养、保育土壤、固碳释氧、防风滞尘、生产负离子、吸收污染物、维护生物多样性等。
三、评价时段
本次监测评价时段为2015-2017年。
四、主要监测评价方法
(一)管理和绩效评价。建立评价体系,收集相关资料、对平罗县公益林资源现状调查和固定样地监测;掌握公益林分布状况和特点、面积、树种结构、林分质量、经营管理水平等;分析使用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实际绩效;认真总结平罗公益林保护管理、经营经验。
(二)森林资源和固定样地现状调查。森林资源变化、生长状况、保护管理等;利用宁夏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中设置的固定样地,实地调查并填写固定样地的各类因子(详见附表1、2)。
(三)森林生态系统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价。本次监测评价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有:水源涵养、保育土壤、固碳释氧、防风滞尘、生产负离子、吸收污染物、生物多样性等。通过规范公式和平罗县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的具体情况,建立修正系数进行计算,对其生态服务功能进行实物量化和价值量化。
五、监测与评价小组
由于监测和评价工作涉及的调查因子、投入的技术设备我局无条件自行组织开展,实行聘请第三方进行技术服务,林业局成立生态公益林效益监测与评价协助小组,由业务室、林政站、财务室、三场积极配合第三方工作。
六、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分为3个阶段,分别是项目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8年7月20日--2018年8月5日)。成立项目组织机构,开展公益林监测评价技术培训,准备调查工具仪器、工作底图、外业车辆,根据现地情况,及时进入现场进行调查。
(二)实施阶段(2018年8月10日--2018年9月上中旬)。经过现场调查核实、内业资料收集、整理,进行分析评价,形成初步监测评价报告。
(三)评审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0月底)。项目在审核、评审合格的基础上,对监测与评估项目进行验收,并将总结材料和相关成果上报自治区林业厅生态林业基金管理站。
七、成果报告
成果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文本用word,表格用excel,评估成果主要包括:
1.平罗县生态公益林效益监测与评价报告
2.平罗县生态公益林效益监测与评价专题图
3.平罗县生态公益林效益监测与评价统计表
平罗县林业局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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