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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3/2018-7315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16日
标  题: 关于做好商贸系统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平商务发〔2018〕8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商贸系统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平商务发〔2018〕84号

  

   近日,我县辖区四天内发生三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吸取事故教训,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环境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商贸流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商贸流通企业第一责任人是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企业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带头值班制度,责令员工按照制定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安排员工实时监测前期排查的风险点(源)、安全隐患,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暑假、汛期、高温天气期间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置和救援处理能力。 

  二、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商贸流通企业自接到该通知之日起对本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开展地毯式排查,发现隐患立刻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台账。我局将联合县安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查出的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较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追责,给予行政处罚。 

  (一)自查内容      

  1.日常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正常使用;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明显;应急灯是否完好;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标准,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安全风险辨识是否组织培训学习。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轮流值班落实情况。 

  3.应急管理情况。微型消防站运行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4.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加油站在开展以上排查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散装汽油、摩托车加油的登记,卸油、加油的安全防范。 

  6.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利用电子屏、广播等载体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并在入口和出口等醒目位置张贴安全宣传画报。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各商贸流通企业在做好自查同时,要时刻提高警惕,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要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熟知值班操作规程和有关应急预案,有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值班人员要做好事故舆情收集分析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跟踪、早报告。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及时上报县商务经合局。 

  四、相关要求 

  请各商贸流通企业于7月20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报县商务经合局。活动结束后,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总结及相关资料上报县商务经合局备案。 

   联系人:苏海燕 

   联系电话:0952-6095059  1520962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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