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图解《平罗县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时间:2018-09-19
来源:平罗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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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日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罗县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平政办发【2018】162号)(以下简称《计划》)。现就《计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计划》制定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六厅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宁教基(2018)25号】精神,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全面提升教育事业整体水平,结合平罗县实际,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平罗县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利用3年时间,每个农村乡镇和每个移民村均举办1所公办园,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100%;积极引导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支持力度,建立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提升其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强化园本研究和区域合作,助推课程游戏化,办园行为全面规范;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督导体系,“小学化”倾向全面改善,幼儿园创新素养教育全面推开。  

◆《计划》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加快建设,继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发挥政府职能,大力举办公办幼儿园;落实国家要求,建设城市小区幼儿园;创新激励政策,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提高财政补助标准;落实幼儿资助制度。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师整体素质。 

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科学核定编制,保障学前教育师资需求;加大培养力度,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建立培训网络,提高学前教师能力;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提升保育保教质量。 

坚持科学保育保教,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加强民办机构管理,提高民办学前教育质量;建立联合发展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协调发展。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幼人身安全。 

强化幼儿园安全规范化管理。 

◆、《计划》从三个方面加强了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体部门要统筹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县发改科技、财政、住建、市场监管、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按照自治区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加大经费投入 

按照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适时适当分区域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认定标准。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优先将建卡贫困户在园幼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加强督导评估 

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督查机制,对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办幼儿园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平罗县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 

《平罗县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平政办发【2018】162号) 

原文件链接: 

http://www.pingluo.gov.cn/xxgk/zfxxgkml/wj/zfbwj/201809/t20180904_1031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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