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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调整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本级财政收入预算为108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64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2500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经济下行及我县商品房库存率较高等因素影响,年初预算安排的几宗土地没有实现挂牌出让。经测算到年底,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000万元,短收12500万元。为确保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实现收支平衡,按照《预算法》规定,经2019年12月12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调整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一、预算调整依据
按照新《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的规定,为确保2019年财政收支平衡,需要对年初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进行调整。
二、收入调整
将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1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入库进度慢造成减收125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调减125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不作调减。
三、支出调整
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将经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的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500万元调整为1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减12500万元。具体如下:
1、年初预算安排的征地拆迁补偿支出调减1330.58万元;
2、年初预算安排城市建设支出调减10169.42万元;
3、年初预算安排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支出调减1000万元;
收入调整后形成的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缺口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力进行弥补。
四、调整后的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以上预算调整后,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收入预算为96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64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0000万元;县本级基金支出预算为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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