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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19-0012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22日
标  题: 关于调整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平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平罗县调整2019年县本级预算;现将人大批准决议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预算收支调整事由

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预算为184446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400万元,转移性收入9804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84446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自治区新增下达平罗县限额内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6300万元。为确保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实现收支平衡,按照《预算法》规定,对平罗县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予以调整。

二、收入调整

将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复的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由184446万元调整为200746万元,调增16300万元。其中,一般政府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6300万元。

三、支出调整

因收入调整,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00746万元,调增16300万元。具体支出使用方案如下:

(一)第一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6300万元使用方案:

1、安排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外围及崇岗煤炭集中区环境综合整治、热电联产、污水处理4个环保项目3700万元;

2、安排新区生态治理项目、2017年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平罗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羽毛球馆建设项目、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等7个项目2600万元;

(二)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0000万元使用方案:

1、安排平罗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乡镇污水处理、人居环境整治等7个环保项目及平罗县城新区生态治理工程等5个生态治理项目5215万元。

2、安排县城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项目支出2685万元;

3、安排平罗县公安局新建车辆管理所及民警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平罗县农村南部饮水安全工程、2019年度平罗县崇岗镇等4个乡(镇)国土综合整治等项目2100万元;

四、调整后的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以上预算调整后,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预算为200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6400万元,转移性收入98046万元,一般政府债务转贷收入为16300万元。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07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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