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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19-0012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05日
标  题: 关于调整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平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平罗县调整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现将人大批准决议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调整事由:

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县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25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县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支出为22500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自治区分两批新增下达平罗县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5900万元。为确保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实现收支平衡,按照《预算法》规定,调整2019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二、收入调整

将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复的县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收入由22500万元调整为58400万元,调增35900万元。其中,债务转贷收入调增35900万元。

三、支出调整

因收入调整,2019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58400万元,调增35900万元。具体支出使用计划如下:

(一)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5000万元使用计划:

1、安排平罗县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基地产业园平整土地8800.63亩,土地平整支出10000万元。

2、安排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僵尸企业土地收储项目,僵尸企业拆迁补偿支出5000万元。

(二)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0900万元使用计划:

1、安排平罗县崇岗镇煤基碳材特色小镇土地收储项目资金15900万元。主要用于崇岗镇实施的“散乱污”企业拆迁、征地及环境综合整治13631.6万元;交通局实施的园区道路建设及路灯安装、绿化等项目2068.4万元;自然资源局实施的贺兰山东麓环境整治绿化项目200万元。

2、2017年平罗县棚户区改造48号地块拆迁货币化安置费用5000万元

四、调整后的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以上预算调整后,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584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225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为35900万元。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58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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