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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19-0014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03日
标  题: 调整2018年县级收支预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调整2018年县级收支预算

调整2018年县级收支预算

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本级财政收入预算为929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44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8500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经税务局、国土局及各执收单位的共同努力,经测算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100万元,超收76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8670万元,短收9830万元。为确保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实现收支平衡,按照《预算法》规定,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调整2018年县级收支预算。

一、预算调整依据

按照新《预算法》第六十六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第六十七条 “……经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的规定,为确保2018年财政收支平衡,需要对年初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进行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不作调整,超收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收入调整

将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98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入库进度慢造成减收983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调减974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调减90万元。

三、支出调整

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将经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的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500万元调整为86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减9830万元。具体如下:

(一)调减年初预算安排金融机构贷款利息5149.88万元;

(二)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4680.12万元。

四、调整后的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以上预算调整后,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收入预算为830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44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8670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86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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