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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18-7741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06日
标  题: 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变动情况

年初经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可用财力为162404万元(含固定补助基数),在上半年预算执行中,上年结转专项资金61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914万元、上半年自治区追加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1843万元以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160万元,到6月底县级可用财力达到2924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0023万元。

(二)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852万元,为年度预算数74420万元的53.6%,同口径增长9.7%。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459万元,同口径增长19.67%;非税收入完成7393万元,同口径下降19.68%。

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9471万元,为变动预算数292427万元的54.5%,超序时进度4.5个百分点,增长14.01%。

2.政府性基金预算。1-6月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33万元,为年度预算数18500万元的24.5%,下降36.1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4312万元,为年度预算数18000万元的24%,下降35.56%。

1-6月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720万元,为变动预算数22239万元的39.2%,下降51.1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60万元。年初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执行。1-6月份,完成预算收入120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200%,增长106.9%。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6月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累计完成39099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23%,比上年同期增长24%。其中,参保人员缴费2264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收入15897万元(含工伤保险基金调剂金),其他收入556万元。

1-6月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累计完成52814万元,同比增长33%。

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大收入征管力度,确保收入平稳增长

一是严格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形成综合治税强大合力,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强化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确保年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二是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监控,及时掌握税源动态及变化情况,强化税收趋势分析研判,增补跟进措施,加大税收清欠力度和监管,加大园区基础实施建设,不断培植财源,做大财政蛋糕继续深化“营改增”试点工作,推进水资源税、环保税等改革,认真落实企业税费减免的各项政策,加大改革的协调和跟踪分析、运行实时监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平稳实现“税费平移”,增强征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确保应收尽收。三是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取消、停征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策,清理规范地方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各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挖掘增收潜力,稳步提高国有闲置资产处置和土地出让金收入,严肃查处应收不收、应缴未缴、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争取资金力度,拓宽财政资金渠道

结合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安排和县发改科技局当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制定《2018年争取项目资金申报指南》,以政府文件印发各乡镇和部门,指导各乡镇和部门争取中央、自治区、市对口部门项目资金。及时分解落实2018年全县各部门争取资金任务,督促部门单位按月及时申报引资情况,强化季度督查通报截至6月底,共争取到位中央、自治区财政项目资金及区直部门无偿资金等共计21.25亿元,完成年度29.5亿任务的72.03%,比上年同期同口径增加2.43亿元,增长12.9%

(三)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支出方面,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狠抓自治区、市、县重点项目资金落实,修订完善财政支出进度考核机制,落实支出责任,建立与预算单位的联动机制,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执行,集中财力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提升财政支出效力,上半年积极与各部门沟通,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资金落实,为重点项目实施提供财力保障。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预算数为292427万元,完成支出159471万元,完成支出进度的54.5%,超序时进度4.5个百分点。

(四)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减国库暂付款

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缩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加大力度清理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对单位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和2016年单位暂不需要支付的专项资金,按照规定全部收回财政国库,统筹用于急需领域和项目,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截止6月底,共收回各类结余结转资金12116万元,统筹使用7241万元;积极安排资金拨付结转资金,压缩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安排资金支付上年及以前年度结转项目资金25877万元,结余资金规模占上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的比例为6%。强化暂付款的清理力度,认真梳理国库暂付款,分类制定的清理计划,通过清理结余结转资金,预算安排,督促单位偿还等方式逐步消化。截止6月底,共清理化解财政暂付款11832万元,暂付款比年初减少11532万元,化解率为16%,确保了财政暂付款规模只减不增。

(五) 强化财政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平罗县人民政府网”,公开了县本级财政预决算收支执行情况,以及平罗县年度预算编制指南、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等,监督全县61个预算单位做好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开辟了平罗县涉农扶贫领域公示公开平台”专栏,做好农业补贴类、社会保障类、涉农项目工程建设类等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2018已公开涉农资金信息,涉及资金15233万元;二是从严“三公经费”管理,确保“三公经费”管控有序。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部门“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年初积极组织开展“三公经费”自查,要求县本级单位对2017年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制度情况、执行情况、内部审批制度建立情况等进行重点自查,并严格落实整改到位。完善“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实现“三公经费”支出透明化。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提高站位,强化领导,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竭力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多措并举培植财源,稳定提升收入质量

不断加大实体经济扶持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创新投入方式注重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工业园区承载力和产业聚集力。围绕“三大战略”,做好落实各项经济政策的资金保障工作,发挥各类各级资金捆绑效应,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助力科技创新和“两化融合”,支持现代物流、全城旅游、科技金融、网络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培育发展。二是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破解企业负重前行难题。三是积极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开展对全县小散乱污企业整治,规范企业达标排放,为园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减轻环境整治压力。同时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引导大企业对“僵尸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盘活企业资产和土地,腾出资源要素和市场空间,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助推平罗经济转型升级。利用国家发行土地收储专项债券开展对工业园区企业闲置土地的清理,盘活土地资源,为新招商企业落地和现有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创造条件。

(二)加大收入征管力度,确保收入平稳增长

一是持续完善综合治税机制。严格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形成综合治税强大合力。强化收入目标考核管理,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总要求,按月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国地税及各执收单位,逐月通报,确保按照序时进度完成收入任务。二是加强重点税收源头管控突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监控,及时掌握税源动态及变化情况,强化税收趋势分析研判,增补跟进措施,加大税收清欠力度和监管,杜绝漏征漏管现象,确保应收尽收。

(三)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集中财力支持全县民生工程建设,提升财政支出效力,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以上用于民生事业。二是积极与各部门沟通,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做好项目资金落实,为重点项目实施提供财力保障。三是认真做好中央、自治区各项惠农政策补贴的兑付落实工作,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防控债务风险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政府性债务预警监测体系。二是修改完善政府债务化解方案,按时完成系统内债务置换任务。三是稳步合理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细化时间表、路线图,明确任务目标。一方面将部分已完工或实施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变更的棚改项目,贷款用途无法调整或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缓解财政还本付息压力;另一方面加快清理棚改项目对应形成的大量土地和经营性资产,对腾出的土地和形成的商业用房、超面积安置回购房、超安置任务建设的商品房进行处置,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四是充分考虑本级财力承受能力,通过市场化投融资完成存量或新建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明确政府不承担偿债责任,将债务划转企业,压缩政府债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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