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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
平罗县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调整转型、产业强县、项目推动、同城对接、生态文明、改善民生”六大战略重点,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增长,调结构,促增量,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保障力度;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2011年财政收入预算安排
2011年县级财政收入预计安排88550万元,别除不可比因素31000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可比增长1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安排59200万元,增长17%,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安排29350万元,可比增长7%;收入来源结构为:税收收入预计安排49650万元,增长21%;非税收入预计安排9550万元,与上年持平;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安排293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预计安排27000万元),可比增长7%(详见平罗县2011年财政预算收支表【表一】)。
二、预算支出定额标准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行政事业单位综合预算基本公用经费分四大机关经费标准、行政单位经费标准、公检法司经费标准、乡镇经费标准和事业单位经费标准。综合定额项目包括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为达到部门之间的财力均等化,基本公用经费按照单位的性质以及有关规定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单位超偏人员不安排基本公用支出,
1、行胶单位基本公用经费标准:
(1)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按编制人数核定5000元/人·年:其他行政单位和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编制人数核定4300元/人·年,
(2)乡镇按编制人数核定5000元/人·年,
(3)公安局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25000元/人·年,其中日常公用经费9000元/人·年、办案业务经费8000元/人·年、基础设施维修改造8000元/人·年;检察院、法院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20000元/人·年,其中日常公用经费8000元/人·年、办案业务经费6000元/人·年、基础设施维修改造6000元/人·年;司法局按编制人数核定10000元/人·年(含乡镇司法所),其中日常公用经费7000元/人·年、办案业务经费1000元/人·年、基础设施维修改造2000元/人年;纪委,监察局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20000元/人·年;卫生监督所按编制人数核定20000元/人·年。
2、事业单位基本公用经费标准。事业单位按编制人数核定3000元/人·年,农、林、水部门从乡镇上划人员基本公用经费按照4300元/人·年标准核定,由农林水部门和乡镇协商使用。
3、城镇居委会按照平政发[2004]90号文件规定,每个居委会核定公务费用10000元/·年。
4、村级办公经费。按照平党办发[2010]43号文件规定,村级办公经费3000人以上的村按7500元/村.年标准核定,3000人以下的村按每年6000元/村.年的标准核定。
5、在职职工福利费36元/人·年。
6、工会经费按照职工年基本工资的2%编制预算。工会经费全额划拨到县总工会,由县财政监督,60%部分留到总工会使用,40%部分划拨各基层工会使用。
7、特殊经费标准: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活动经费按县级代表、委员350元/人·年,乡级代表、委员180元/人·年的标准核定。
(2)运动员伙食按实有人数核定5元/人·天。
(3)离退休(职)干部活动经费。离休干部特需费按每人每年200元,由老干部局管理使用100元,单位使用100元;离退休(职)干部活动经费:厅级干部活动经费按每人每年500元,由老干部局使用250元,单位使用250元;县级以下离休干部活动经费按每人每年400元,由老干部局使用250元,单位使用150元;退休(含退二线)县级领导干部活动经费按每人每年350元,由老干部局使用150元,单位使用200元。
(4)会议费:除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外,其他会议一律不核定会议费。
(5)民主党派活动费按每个党派核定10000元/年。
(6)审计局、纪检委、监察局外勤补助核定720元/人.年
(7)公安局人民警察加班补贴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标准编制预算。
(8)县委办机要津贴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标准编制预算。
8、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1)县本级安排中小学基本公用经费按高中生均200元/年、初中生均150元/年、小学生均100元/年核定。
(2)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基本公用经费按照在校学生人数生均200元/年标准核定。
三、全县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共计12895人。其中:
1、在职人员5906人。其中,公务员1152人(含参公人员),事业人员4754人(编制内合同制工人)。
2、离退休(退职)人员3065人。其中:离休80人,退休2918人,退职人员67人。
3、其他财政供养人员936人(含遗属、在乡老复退军人、长期聘用人员)。
4、居委会委员97人。
5、临时工1378人。
6、村支书、主任及其他村(组)干部1513人。
四、2011年财政支出安排草案
2011年可用于安排支出的县级可用财力预计数为119536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收入88550万元,自治区财力性转移支付30986万元。加上自治区提前下达编入预算的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17900万元,支出预计安排数为137436万元。具体是:
(一)人员基本支出安排52556万元。其中:
1、在职职工工资26386万元(含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冬季取暖费)。
2、离退休人员工资8675万元(含退职人员、遗属人员、冬季取暖费等)。
3、其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3292万元(居委会委员、在乡复退军人、村支书及其他村干部和临时工工资等)。
4、社会保障经费安排10137万元。其中,
(1)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5768万元;
(2)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等2574万元;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845万元;
(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及村干部养老保险320万元;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520万元;
(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10万元;
5、公用经费安排4066万元(各单位公用经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
(二)一般性项目支出安排1739万元(见表二)
(三)重点项目支出安排65241万元(见表三)。其中,
1、预备费2000万元;
2、预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第三步规范津补贴、职工正常晋级工资、薪级工资、死亡丧葬等4800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N+XY目标考核奖、效能奖及国、地税目标考核奖4500万元;
4、石嘴山市“五十大庆”职工奖励资金3000万元;
5、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1292万元;
6、上解支出2000万元;
7、归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15868万元(见表四);
8、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安排资金31781万元。
(四)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179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农业、教育、卫生等方面,以提前下达数编列。
五、需要重点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收入指标
2011年收支预算(草案)是在充分考虑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和明年县域经济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提出的。一是从税收安排情况看,受国家节能减排、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税收收入持续增长难度很大;我县以“两高一资”产品为主的能源型初级加工工业受市场冲击较大,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这些都将对2011年财政收入增长带来不利;二是2010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规模大,提高了财政收入总量,这样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的绝对数加大;三是黄河大桥收费权上交自治区和非税收入已无增长空间。综合上述因素,2011年收入安排应坚持“稳妥而又积极”的原则,剔除不可比因素,县级财政收入预计增幅为1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增幅为17%,一般预算绝对数预计增长8600万元.
(二)关于支出指标
从支出预计安排情况看,2011年可用财力预计数不仅包含本级收入,自治区体制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了体现预算的综合性和全面性,自治区要求将2011年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编列进入支出预算。虽然预算支出规模较上年有一定增长,但刚性支出、必保的项目增加支出较大: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公务员第三步规范津补贴、政府效能奖提标、发放职工住房补贴、调整职工采暖费标准以及新农保、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地农民纳入城市低保等民生方面增加支出达9685万元;政府性债务偿债资金安排15868万元,加上由预算列支上缴自治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费11000万元,这样实际可用于重点工程的支出总量增幅不大,财政调剂余地仍然十分有限。因此,2011年支出预算紧紧围绕“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编制,考虑到可用财力来源,在确保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社会保障支出的前提下,县委、政府确定的2011年重点工作因财力有限,重点项目支出仅安排部分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大量的建设资金还需要争取上级项目和融资贷款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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