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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17-7349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10日
标  题: 2017年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2017年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公开

  经平罗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平罗县拟使用2017年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的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2017年1-6月,我县积极争取到自治区财力转移性支付资金9767万元,其中:资源税返还169万元、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98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6614万元。为保障全县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资金需要,拟动用自治区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9767万元通过科目调剂方式安排各类年初预算未列入的支出项目和预算安排不足的项目。

  一、拟使用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984万元,具体支出项目分为2类(明细见附表1):

  (一)拟安排保障单位运转及补贴经费54万元。具体涉及单位有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政务服务中心、审计局、老干部局、城关镇、姚伏镇、陶乐镇等15个单位。主要用于补发2016年个人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和陶乐供热公司煤款补助等。

  (二)拟支付在建和续建工程款2930万元。具体涉及单位有教体局、卫生和计生局、林业城管局、住建局、水务局、国土局、发改科技局、精细化工基地、生态经济开发区、崇岗镇、灵沙乡等13个单位。具体支出项目有校安工程、卫生项目工程、城市道路及绿化工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粮食安全危旧仓库改造工程、园区道路建设工程、崇岗镇镇基层政权建设工程及供热补助、沿山石料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灵沙乡退出空心村拆迁补偿等。

  二、拟使用资源税返还和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6783万元。具体支出项目分为3类(明细见附表2):

  (一)拟支付补贴类项目资金1586万元。具体涉及单位有交通局、人社局、公安局、卫生和计生局、渠口乡、陶乐镇和供热公司7个单位,支出用途为公交站厅及公交乘车补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政府专职消防员补贴、保健所医疗收费补助、渠口新劲畜牧公司补助、陶乐养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补助、供热煤款补助等。

  (二)拟支付新建和续建及历年工程款2846万元。具体涉及单位有住建局、生态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基地、交通局、德渊市政产业集团公司、发改科技局、林业城管局、国土局、煤炭集中区等9个单位,支出用途为道路路灯设备、人防工程及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创客大厦装修改造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及污水厂工程、交通道路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招商企业前期土地评估和园区循环化改造评估、城市绿化及环境整治、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平罗段综合整治工程、煤炭集中区道路改造工程等。

  (三)拟安排县土地收储中心缴纳耕地占用税2351万元。

  附件:1.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拟使用明细表

  2.资源税返还和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拟使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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