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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18-7179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04日
标  题: 平罗县财政局法治财政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财政局法治财政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快法治财政建设进程,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宁财法发〔2018〕8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确定第一批法治财政建设示范项目的通知》(宁财法发〔2018〕357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工作推动和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典型引路、以面带点、逐步推进,从整体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加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促进全局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依法窗体顶端

(二)总体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

建设法治财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财政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二、主要任务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财政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专题之一,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

(三)完善财政干部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落实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与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一并进行。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与现有述职述廉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同安排、同组织、同考核。

(四)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财政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维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加强财政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四清单一办法”,并认真组织落实,使财政工作人员在用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围绕改革发展,强化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抓落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2.强化督查问效。加强对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开展定期汇报和督查工作。各科室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扣分。

3.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把法治财政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扩大财政法律制度的覆盖率、知晓率,营造浓厚的法治财政环境,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提升对财政政策、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

平罗县财政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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