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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2016年财政总决算公开说明
平罗县2016年财政总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新《预算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54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宁财预发【2016】1039号)精神,现将平罗县2016年财政总决算予以公开。
总决算的公开内容包括文字和表格两部分。文字部分包括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决算报告中关于2016年度平罗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格部分包括2016年度平罗县一般公共财政收支总表、明细表和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明细表。
一、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本级收入完成80185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91.69%,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94%,同口径相比增长7.06%(按自治区财政厅核算2015年同口径收入基数为7.49亿元)。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02472万元,为变动预算数的96.45%,同比增长6.0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结果是: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185万元、自治区返还性收入163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427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786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4078万元、加上上年结转资金8179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96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8万元,综合上述收入来源,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372180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472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778万元(上解自治区)、置换债券支出59133万元外,全年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资金8797万元,全年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二、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3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27.35%,同比下降41.66%。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3861万元,为变动预算数的96.02%,增长26.94%。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结果是:2016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31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236万元),自治区补助收入15571万元,上年结转专项9385万元,综合上述收入来源,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5266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3861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963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资金442万元。全年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三、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收入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按照《预算法》规定,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使用。
四、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6年,社保基金总收入完成120739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35.3%,同比增长29.2%。其中:参保人员缴费收入完成51740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75.2%,同比增长27.1%;财政补助收入67151万元(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调剂金),同比增长28.4%;其他收入完成604万元,同比增长30.7%。
(2)支出执行情况。2016年,社保基金总支出完成91262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83%,同比增长8.36%。
(3)结余情况。2016年,社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7294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滚存结余2511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滚存结余162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148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943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235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3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08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滚存结余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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