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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16-4851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6年08月19日
标  题: 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计划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计划

                  2016年新增地方真股份债券资金使用计划公开

平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平罗县人民政府置换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600万元使用计划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宁财(预)指标〔2016〕206号)和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转贷协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第一批)资金10000万元,市人民政府转贷县政府新增地方债券资金600万元。县财政申报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000万元。结合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县财政局编制了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600万元使用计划,重点用于平罗县园区基础设施、全域旅游景观廊道建设、崇岗九年制学校迁建、崇岗工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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