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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依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国有企业发展的实际,试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收入预算
我县纳入财政管理的国有企业共17家,16户为独资企业或公司,1户为参股公司。按照《平罗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试行)办法》,通过参考近三年企业决算数据及企业申报2015年预算数据综合测算,共有7家企业能够盈利并可以提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按照平罗县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确定的提取比例(分别为15%、10%、5%),预计2015年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为196万元,共计提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8万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预算收支平衡原则,2015年支出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制、审计、资产评估等费用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收支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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