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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平罗县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项目预算明细表(财政核定)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础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为林业局所属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办核定的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河东地区沙漠生态治理和林业建设工作。
3、进行造林绿化、城市绿化用苗木、花卉的培育。
4、进行治沙造林、绿化造林用树种、花草种子的采集繁殖。
5、进行果品生产、中药材种植。
6、负责辖区内天然林、国家重点公益林的管护和管理。
7、负责林业工人的技术、技能培训。
8、完成区、县林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生产科。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共1个。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项目预算明细表(财政核定)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础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25547.92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5547.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00元、农林水支出2011851.64元,住房保障支出264696.28元。
二、关于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325547.92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9449.43,下降15%。其中:
人员经费359449.4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项目预算安排支出。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
五、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9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2325547.92元,支出总预算2325547.92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325547.9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2325547.92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政府采购预算为自筹资金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年末,平罗县陶乐治沙林场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4,149.70平方米,价值147.89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4辆,价值56.4元;办公家具价值6.4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9.5 元。
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本级部门房屋4,149.70平方米,价值147.89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4辆,价值56.4元;办公家具价值6.4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9.5 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没有列入预算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单位没有说明事项。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9.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反映政府收支活动和分类体系,是各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基础和重要工具,包括收入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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