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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1/2018-7221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26日
标  题: 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由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编办核定的机构职能及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对县城临时户外广告、标语牌、张贴栏、指示路牌的设置和临时占道、张挂张贴广告宣传品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沿街建筑物立面装饰的管理与审批工作。

  4)、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违章、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查处工作。

  5)、负责全县液化气、燃气经营的行政许可和安全管理。

  6)、负责对县城区影响市容环境违章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的查处工作。

  7)、负责城管“12319”热线的管理、监督工作,受理、查处城市监管中的社会投诉。

  8)、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将林业和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园林绿化等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和行政处罚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局承担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煤炭渣等运输车辆物料抛洒遗散污物、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污染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以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父罚权;公安局承担的侵占城市非机动车道、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水务局承担的向城市河沟渠湖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沟渠湖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整合划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林业和城市管理局挂牌调整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牌,承担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隶属于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二级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由主管局监管,执行的是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城管队内部设置办公室、城管办、法制办、财务室、督查室、执法大队(包括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中晚班中队)、智慧城管指挥大厅等科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城管队部门预算属于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上传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城管队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城管队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城管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80171.60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80171.60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包括:城乡社区支出4175238.6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60547.43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2218.97元、住房保障支出252166.53元。

  二、关于城管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说明。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设置类、款两级,城管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780171.60元,其中: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49302.53元,503机关资本性支出100000元,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108799.07元,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400000元,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70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说明。

  按照《预算法》要求设置类、款两级,城管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780171.60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4035120.52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22981.08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070元,310资本性支出500000元。

  (三)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城管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280171.60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2123.09元,增长1.45%。其中:

  人员经费4057190.5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2981.0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城管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预算安排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00000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100000元;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安排400000元。

  三、关于城管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城管队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上年持平,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2)公务车运行费预算40000元,与上年持平,①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②公务用车运行费40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无变动。(3)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工作做计划。

  四、关于城管队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关于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4218048.51元,支出总预算4099262.11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218048.51元,占10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4099262.11元,占97.18%。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城管队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2981.08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城管队政府采购预算3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915.99万元;计划采购办公设备73件,其中:办公设备18件 ,家具55件。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年末,城管队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074.09平方米,价值69.43万元;车辆7辆,价值66.87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3.8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7.85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无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无

  2018年1月23日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9.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反映政府收支活动和分类体系,是各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基础和重要工具,包括收入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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