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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统计局2015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有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现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退居二线2人)。退休人员11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聘用统计调查人员6名,公务车1辆,统计调查车1辆。
二、预算总支出1692856.39元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47044.47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共计656404.48 元(其中:行政离退休经费408816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共89407.44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947044.47元,其中:
1、基本工资195372元
(1)职务岗位工资5820元/月×12月=69840元
(2)级别薪级工资10461元/月×12月=125532元
2、津贴补贴364680元
(1)生活补贴17076元/月×12=204912元
(2)工作性津贴11384元/月×12月=136608元
(3)艰边津贴1930元/月×12月=23160元
3、取暖补贴46671元
职务岗位工资5820元+级别薪级工资10461元+艰边津贴1930元+生活补贴17076元+工作性津贴11384元=46671元
4、年终一次性奖金16281元
年在职职务工资5820+级别工资10461=16281元
5、政府效能奖14人×6500元=91000元
6、生育保险2240.21元
在职年工资总额560052元×0.4% =2240.21元
7、临时工工资108000元
6人×1500元/月×12月=108000元
8、工伤保险2800.26元
在职年工资总额560052元×0.5% =2800.26元
9、未休公休假补贴14人×5000元=70000元
10、民族团结和谐奖50000元
2000元×25人=50000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6404.48元
1、离退休经费408816元
(1)退休费16195元/月×12月=194340元
(2)生活补贴16471元/月×12月=197652元
(3)艰边津贴1402元/月×12月=16824元
2、退休取暖补贴34068元
基本离退休费16195元+生活补贴16471元+艰边津贴1402元=34068元
3、医疗保险45704.16元
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560052元×8%=44804.16元
大病医疗救助=36元/人.年×25人=900元
4、公务员医疗补助=(在职职年工资总额560052元+退休年工资总额408816元)×2%=19377.36元
5、住房公积金69159.96元
在职职工=工资总额(46671元/月×12月+16281元)×12%=69159.96元
6、住房补贴64788元
在职15人2536元/月×12月+退休8人2863元/月×12月=64788元
7、妇女卫生津贴1800元
300元/人×6人=1800元
8、独生子女费600元
300元/人×2人=600元
9、财政供养遗属人员生活补贴3341元
遗属1人220元/月×12月+701元=3341元
10、体检费8750元
350元/人×25=8750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89407.44元
1、办公费26200元
2、工会经费3907.44元
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总额195372元×2%=3907.44元
3、差旅费8000元。
4、公务接待费51300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中,因公务车陈旧,维修等运行费用相对较高,预算“三公经费”较上年持平并尽量降低,因此预算支出1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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