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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2/2020-0010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31日
标  题: 平罗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全县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平罗县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接受其监督,主要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其中:

(1)单户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行政单位汇总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政单位1个,与上年增减无变动。

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与上年增减无变动。

一级预算单位1户,与上年增减无变动。

2.平罗县纪委监委核定行政编制数47名,工勤编制3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6名,县委巡察办核定行政编制数7名,巡察信息中心事业编制3名。现有在职人员52人(其中:县委巡察办8人),离退休13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2人,遗属2户2人。

3.平罗县纪委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平罗县纪委监委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县委巡察办财务也在县纪委监委机关核算。独立核算财务单位1个。

8个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分别为: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有关文件文稿起草、公文处理、信息综合、档案管理和议案、建议、提案处理等工作;负责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等。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综合协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等工作。

(三)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负责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县反腐败案件查处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乡镇、部门执纪审查协作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及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的受理处置工作等。

(四)第一至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等情况;对监督发现的问题采取谈话函询、实施问责、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通报曝光、记入干部廉政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置等。

第三至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县直单位党组织和县管干部的违纪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置建议;负责对县直单位公职人员、县管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依法调查并提出处置建议等。

(五)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及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报批、备案或征求意见的案件;承办对不起诉决定的复议事项。

(六)党风廉政宣教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全县纪检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起草、修订、清理本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负责委机关新闻事务,组织协调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和舆论的引导、疏导工作;负责“平罗纪检监察网”及“勤廉平罗”微信平台的维护管理等工作。

(七)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察发现问题和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办。承担巡察工作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业务指导等工作。配合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监督和管理。完成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9504535.31元,支出总计8133279.69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525669.94元,增长58.97%,支出总计增加1343797.5元,增长19.79%,收入增长的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相较2018年增加20余人,县委巡察办申请巡察专项经费增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到位。支出增长的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人员增多,维修改造办公用房、会议室,建设标准化谈话室,购置办公设备及公务车辆费用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9504535.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491260.06元,占99.8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3275.25元,占0.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8133279.69元,其中:基本支出7533279.69元,占92.62%;项目支出600000元,占7.3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491260.06元,支出总计8133279.69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下降3786579.42元,增长66.3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678174.78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相较2018年增多,人员经费增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到位。财政拨款支出增长的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人员增多,维修改造办公用房、会议室,建设标准化谈话室等费用增长,购置办公设备及公务用车费用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3279.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8174.78元,增长26.00%,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人员增多,维修改造办公用房、会议室,建设标准化谈话室等费用增长,购置办公设备及公务用车费用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3279.6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00033.74元,占82.38%;公共安全(类)支出50190元,占0.6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7876.99元,占7.84%;卫生健康(类)支出251374.48元,占3.09%;住房保障(类)支出493804.48元,占6.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25656.1元,支出决算为8133279.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监察体制改革,维修改造办公用房、八楼会议室、标准化谈话室、内网升级改造、固定资产购置等支出增长较多;二是因派驻机构成立,派驻纪检监察组设施配备、办公设备配备增长较多。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163381.14元,支出决算为6004433.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人员变动追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拨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谈话室建设和资产设备购置。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56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年中追加预算,拨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到位,用于办案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0190元。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年中追加预算,拨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到位,用于基层购置办公设备、乡镇谈话室标准化建设相关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61294元,支出决算为1878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人员变动追加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369338元,支出决算为42400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追加人员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6048.49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年中追加预算,追加人员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7735.2元,支出决算为19820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人员变动追加预算。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1519.28元,支出决算为53166.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追加预算。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9244.48元,支出决算为326556.48,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追加预算。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23144元,支出决算为1672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核算基数变动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33279.69元,其中:人员经费5313635.06元,公用经费2219644.6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073240.06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229533.32元,增长31.99%,主要原因是因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变动较大,调入人员较多,追加预算;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427750.9元,增长39.16%。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15148.78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759415.42元,增长71.93%,主要原因是拨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71097.03元,增长25.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395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05821元,降低30.5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9971元,降低14.24%。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0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元,降低0%。

5.资本性支出404495.85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404495.85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纪检监察内网升级改造费用,标准化谈话室升级改造及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较多;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0644.15元,降低11.13%。

6.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7.对企业补助0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8.其他支出0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体情况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0000元,支出决算为534542.59元,完成预算的296.97%,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县纪委监委购买1辆执法执勤车,县委巡察办购置1辆公车,以及支付县委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租用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车辆费用增加。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增加445048.73元,增长4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44997.73元,增长578.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元,增长0.4%;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购公务用车2辆(其中:县纪委监委新购1辆执法执勤车,县委巡察办新购1辆公务用车),以及县委巡察办因巡察工作需要租用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车辆费用的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平财发〔2019〕43号)执行,公务接待人均标准提高,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521984.59元,占9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58元,占2.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元;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60000元,支出决算为521984.59元,完成预算的326.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391771.8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0212.74元,主要用于新购公务用车2辆(其中:县纪委监委新购1辆执法执勤车,县委巡察办新购1辆公务用车),县纪委监委公务用车维修、加油等费用,以及县委巡察办因巡察工作需要租用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车辆费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支出决算为12558元,完成预算的62.79%。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558元,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市来平督导调研人员。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4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2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9644.63元比2018年度增加320452.88元,增长16.87%。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维修办公用房,购置相关固定资产、内网升级改造、标准化谈话室升级改造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平罗县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共产党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预算绩效。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中国共产党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今年无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以财政厅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中国共产党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以财政厅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中国共产党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及经营结余。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项):指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方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纪检监察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购房补贴。

9.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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