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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19-0010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06日
标  题: 2018年度平罗县财政局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2018年度平罗县财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罗县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制订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县域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拟订相关全县财政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承担全县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拟订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本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申请、偿还、监管职责。负责制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组织起草全县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组织实施税制改革工作。

(六)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分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管理和财政预算内的其他收支管理。制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制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支出及国家、自治区和县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财政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执行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编制地方债务计划,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规模控制、预算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代表县人民政府处理涉外财务和制订相关协议、协定草案。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规定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

(十二)承担全县政府采购改革工作,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拟订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十三)监督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金融工作。拟订全县金融工作总体规划和促进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监督管理。健全完善金融机构体系、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立县域金融统计制度。推动金融要素市场建设和推进金融综合改革。健全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机制,负责所监管机构、金融业务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和管理。拟订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建立完善国有金融资本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建立和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体系。

(十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优化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使用,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提出制定税收政策的建议,与国家税务总局平罗县税务局等部门提出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县财政局负责组织起草我县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平罗县税务局具体起草我县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由县财政局组织审议后与国家税务总局平细罗县税务局共同上报和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平罗县税务局负责对国家、自治区税收政策在执行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县财政局备案。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平罗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3.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县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平罗县指定的住宅、公寓等资产的管理工作,接受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负责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工作。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平罗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平罗县财政局位于平罗县城西区宝丰路366号、正科级行政单位、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按照县政府“三定”方案,平罗县财政局内设办公室、预算室、国库室、债务管理室、绩效管理室、行政教科文室、经济建设室、农业与自然资源室、社会保障室、金融室、综合监督评价室、政府采购管理室、资产管理室13个职能科室。核定编制59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机关后勤全额预算事业编制4名。内设机构平罗县国库支付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2名,聘用编制2名。实有人员54人,其中:公务员18人,机关后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2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0531776.88元,支出总计  11074013.83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65294.68  元,下降 1.55 %;支出总计减少39596.89元,下降0.36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单位项目收入相比2017年度有所减少,相应的项目支出也有所减少,导致2018总收入和总支出与2017年相比都有所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0531776.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89637.64元,占98.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 %;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 %;其他收入142139.24元,占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1074013.83元,其中:基本支出   10421013.83元,占94.1%;项目支出 653000 元,占5.9 %;上缴上级支出 0元,占 0 %;经营支出 0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0389637.64元,支出总计10921010.71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   172020.02元,下降1.6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83525.4 元,增长0.7 %,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较少,财政拨款项目收入相应的较少,而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部分资金来源于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921010.71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6%。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83525.4元,增长 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且项目支出部分资金来源于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921010.71 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8047879.39  元,占 73.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891530.4 元,占 8.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291275.44元,占 2.7 %;农林水(类)支出 1043000元,占9.5%,住房保障(类)支出 647325.48元,占5.9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4339827.32  元,支出决算为 6219790.99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考入2名公务员,调入2名,人员经费相应的增加,以及年度中间民族团结奖、效能奖指标的增加,致使人员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1638088.4  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治税、财政信息化建设、部门预决算培训等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190000 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拨付了2017年度效能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单项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79900 元,支出决算为 276200  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新增两名退休人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576158.4元,支出决算为  615330.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6.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人员经费调整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230463.36 元,支出决算为 246131.36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6.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经费调整,增加行政单位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41227.08 元,支出决算为 45144.08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公务员,人员经费调整,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200000  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0元,支出决算为   24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使用上年度结余结转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   19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宁财(村)指标〔2018〕700号下达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补助经费并支付。

1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性金融发展支出(款)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项)。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413000  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宁财(金)指标〔2018〕148号下达2017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413000元并支付。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91089.48 元,支出决算为 391089.48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56752元,支出决算为2562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退休人员购房补贴2018年度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68010.71 元,其中:人员经费7265492.61元,公用经费 3002518.1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966657.61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7529.97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年度中间增加民族团结奖、效能奖以及新录用人员、调入人员工资等;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5263.43元,增长26.17%。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47507.1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185597.1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和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284864.24  元,增长  11.5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835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000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增加两名退休人员和新录用人员,人员经费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9868.27 元,下降77%。

4.其他资本性支出255011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55011 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769元,下降2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20000  元,支出决算为 30947.59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5.7  %。与上年相比减少 138400.47  元,下降  81.7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支出。使得“三公”经费支出下降。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 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占 1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减少 0 元,下降 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 0 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 40000元,支出决算为 27067.59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3.8%;比上年减少  42780.47元,下降 6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车辆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2780.47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开支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 2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 80000元,支出决算为388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比上年减少 95620元,下降96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3880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单位。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 9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 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元,本年收入0 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561910 元,支出决算为300251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 %;比上年增加200095.24元,增长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展部门预决算、资产处置评估、财政信息化将设增加了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993000 元,支出决算总额 255011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 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 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元,支出决算总额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 836.39平方米,共有车辆 2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平罗县财政局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平罗县财政局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如:办公设备购置费、江苏公报办刊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如:金融业务管理费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如:“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等。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三证合一”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如:其他农业重点项目研究等。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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