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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9/2018-7444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标  题: 中国共产党平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平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平罗县委统战部职责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向县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及监督工作。

  2.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全面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工商联和各族各界上层人士,并向县委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向县委提出推荐区、市、县政协委员,并会同县委组织部、政协党组,搞好县政协换届的人事安排工作;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工商联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联系全县宗教界人士,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向县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4.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乡(镇)人民政府民族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

  5.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促进信教群众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负责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6.参与拟订县人民政府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执行中央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负责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等有关工作.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8.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外事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同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宗教界的友好往来,参与涉及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平罗县工商业联合会主要职责

  1.参与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对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出建议。

  2.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对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培养骨干分子队伍。

  3.负责会员意见和建议的反映。

  4.负责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和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5.负责开展工商专业知识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改进财务纳税等工作。

  6.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负责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外市场,

  7.协调会员关系,为会员和民同企业调解经济纠纷。

  8.增进和其他地区的工商社团及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设备、资金、技术人才。

  9.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委统战部为一级预算单位,非独立核算编制机构4个,行政单位2个(县委统战部、工商联),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年末实有人员22人,在职22人,行政人员12人,工勤2人,事业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7721467.08元,支出总计7989059.59元。与2016年收入10304842.45元减少2583375.37元,降低25.07%,主要原因:专项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与2016年支出11443477.78元减少3454418.19元,降低30.19%,主要原因:一是津贴补贴减少;二是部门专项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7721467.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716789.42元,占99.94%;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4677.66元,占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7989059.59元,其中:基本支出3662690.17元,占45.85%;项目支出4326369.42元,占54.15%;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16789.42元,支出总计7984381.93元。与2016年收入10200982.83元减少2484193.41元,降低24.35%,主要原因:专项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与2016年支出11339618.16元减少3355236.23元,降低29.59%,主要原因:一是津贴补贴减少;二是部门专项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4381.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39618.16减少3355236.23元,降低29.29%,主要原因:一是津贴补贴减少;二是部门专项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4381.9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60031.53元,占63.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668元,占4.71%;农林水支出2242730元,占28.09%;住房保障(类)支出305952.4元,占3.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29129.42元,支出决算为7984381.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追加预算;二是人员增资增加预算。三是增加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8012.51元,其中:人员经费3008286.11元,公用经费649726.4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477223.71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3286131元减少808907.29元,降低24.6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较2016年决算数3095200.3元减少617976.59元,降低19.97%。

  2.商品和服务支出604326.4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379078元增加225248.4元,增长59.42%,主要原因是年度过程增加业务经费;较2016年决算数1630788.86元减少1026462.46元,降低62.9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1062.4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583920元减少52857.6元,降低9.05%,主要原因为2017年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减少;较2016年决算数1499592元减少968529.6元,降低64.59%,主要原因为2017年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减少。

  4.其他资本性支出454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454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较2016年决算数15200元增加30200元,增长198.6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5000元,支出决算为178406.4元,完成预算的9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50000元,支出决算为144370元,完成预算的96.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000元,支出决算为34036.4元,完成预算的,97.2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接待次数和标准。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78406.4元,比2016年246480.44减少68074.04元,下降27.62%,其中: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144370元,较2016年决算数134000元,增加10370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汇率增长;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0元,主要原因本单位实行公车改革,无运行车辆,较2016年决算数78234.44元,下降100%;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34036.4元,与2016年决算数34246元基本持平,因本单位本年度公务接待较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44370元,占80.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036.4元,占19.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437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2人,开支内容包括:人员带队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原因本单位实行公车改革,无运行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036.4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4036.4元,主要用于区、市有关部门调研、检查等支出。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3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765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备注:此数据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9726.4元,比2016年1645988.86元减少996262.46元,下降60.53%。主要原因:减少机关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74414元,支出决算总额744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414元,支出决算总额744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

  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财务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财务会审会签制度,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推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实行财务预决算公开、增强财务支出的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管力度,确保了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3.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如:其他农业重点项目研究等。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

(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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