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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18-7443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标  题: 2017年度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2017年度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

2017年度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2017年度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平罗县人民政府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2.协助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办理自治区政府及各厅局、市政府及各部门和其他县、市(区)发送县政府的公文。

3.研究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驻平区(市)属各单位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并按审批意见协调落实。

4.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决定,并协调部门落实决定事项。

5.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对上级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以及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

6.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处置和宣传培训工作。

7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行政办公大楼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指示。

8.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政务信息收集、审核、编印、上报工作,并向区、市政府报送重要政务信息。

10.负责人代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督促检查工作。

11.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2.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履行对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拟订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罚没职权确认证、行政执法证件,协调法律顾问团做好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13.负责外事、侨务工作,按有关规定承办对外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

14.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平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平罗县人民政府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和办法。

2.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管理全县事业机构编制工作。

3.研究提出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或报批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协调县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调整、协调县直部门之间以及县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机构的资格认可进行审查。

5负责审核县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编制、人员结构及领导职数配备、调整变动等事项。

6.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指导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工作。

7.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法规、规章、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约束机制和监督惩处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统发工资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新增人员的控编、列编手续;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核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工作人员的事宜。

9.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24名(含法制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政府督查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县政府领导职数按实际在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总数中单列),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机关后勤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4名。目前实有31名,其中:在职30名(含工勤人员13名,离休1名),女职工5名,政府聘用人员0名,临时工0名。车改后保留车辆3辆(机要通信车2辆,应急车1辆),实有车辆4辆(含政府正职领导用车1辆)。

2.平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含平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参公事业编制2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其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1人)。目前实有9人,其中:在职9名,工勤人员1名,临时工0人,女职工3人,政府聘用人员0名。

按照部门决算填报要求,纳入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1个财务代管的一级预算单位):

1.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平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含平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9262472.01元,支出总计8601213.79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935335.87元,下降9.17%,支出总计减少1707452.47元,下降16.56%。主要原因是由于县政府办工作职能转变,部分后勤服务保障职能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9262472.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257690.28元,占99.95%;其他收入4781.73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8601213.79元,其中:基本支出6892472.01元,占80%;项目支出1708741.78元,占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257690.28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596432.06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减少935710.56元、1707827.16元,下降9.18%16.57%。主要原因是县政府办工作职能转变,后勤服务保障职能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96432.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07827.16元,下降16.57%。主要原因是县政府办工作职能转变,后勤服务保障职能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96432.0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4660.18=2010301)行政运行5255918.4+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08741.78+2010307)法制建设100000+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000元,占83.4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901.80=2080504)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900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558898.80元,占10%;(221)住房保障支出563870.08=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45290.08+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218580元,占6.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43084元,支出决算为8596432.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未包含县级专项经费;二是人员变动、调资等追加预算经费。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10301)行政运行减少409625.60元,(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1708741.78元,(2010307)法制建设增加100000.0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10000.00元,( 2080504)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2200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增加558898.8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11206.088元,(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增加52127.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87690.28元,其中:人员经费5928462.37元,公用经费959227.91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636360.37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13878.37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政策性调整人员工资,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3795.54元,降低5%

2.商品和服务支出940227.91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462578.91元,增长96.84%,主要原因是2017年初下达预算支出数未包括县级专项经费,但决算数支出包括全年所有县级专项经费;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938602.24元,降低75.7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2102.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58219.00元,增长12.95%,主要原因是调整补发在职人员年休假补贴、住房公积金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454526.16元,降低26.02%

4.其他资本性支出19000.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94000.00元,降低91.07%,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能利用的充分利用,尽量减少购买新增固定资产;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35.00元,增长1.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1451.48元,支出决算为241451.48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9155.48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296.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59312.18元,下降73.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7091.00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70152.58元,下降69.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1168.60元,下降81.3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若干规定及公车改革方案,减少公务用车数量;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若干规定在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上都按要求落实,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209155.48元,占8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296.00元,占13.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155.48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9155.48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油、保险、维修、过路过桥等费用。2017年,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296.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2296.00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市、县调研、观摩、检查及招商等工作用餐。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7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73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9227.91元,比2016年减少2938247.24元,下降75.39%主要原因是:由于县政府办工作职能转变,部分后勤服务保障职能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13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1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3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1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27650平方米,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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