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36/2018-7442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工信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标  题: 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组织和引导工业结构调整,负责对工业企业的协调服务,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全县工业新建、技改和扩建项目的审查备案及申报立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新建、技改、扩建项目的推进建设及相关工作。

 5、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工作,研究提出推进高新技术运用和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发展的具体措施,推进相关科研成果转化;培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

 6、组织全县工业领域节能降耗的综合协调工作;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评估,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编制全县节能降耗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拟订过剩和落后产能化解、淘汰规划并组织实施。

 7、拟订全县工业企业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的改革、改组。

 8、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在改、扩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竣工验收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9、负责工业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工业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0、负责全县信息化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查备案;负责拟定全县信息化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算包括: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本级(含下属非财务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平罗县节能监察中心)工信局行政编制14人,实有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3人,实有13人。核定聘用编制1人,实有1人。内设党政办、项目与园区服务科、运行与行业管理科、电力与节能科、信访维稳与体改科、安全生产与企业管理科、财务科7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6,064,701.56元,支出总计46,088,391.76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35,301.5610,493,621.58元下降4%18.55。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6,064,701.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680,314.36元,占98%;其他收入1,384,387.20元,占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6088391.76元,其中:基本支出4297465.52元,占9%;项目支出41790926.24元,占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680,314.36元,支出总计44253156.81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84,983.20、减少7172989.03元,增长4%、减少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15756.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4106.4元,增加1.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15756.8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49496.11元,占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9727.94元,占2%;节能环保(类)支出980000元,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346000元,占62%住房保障(类)支出310532.76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75557.65元,支出决算为42215756.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二是支出决算包含预算执行期间上级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6219.35元,其中:人员经费3432108.58元,公用经费464110.7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949629.44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575056.11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节能监察中心人员工资套改为参照公务员管理2016年决算数减少844137.45元,降低22.25%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58833.68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1183579.12元,增长67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公用经费,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业务经费;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69099.21,增长72%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6343.69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62423.93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脱贫攻坚移民帮扶;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654787.87元,降低39%

4.其他资本性支出39950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995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临时购置办公设备;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3061元,增长47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63499.77元,完成预算的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9.77元,完成预算的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220元,完成预算的70.2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7671.19元,下降7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2230.19元,下降9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441元,下降19.63%,主要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9.77元,占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220元,占99.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7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9.77元,主要用于燃油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2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220元,主要用于接待项目有调研、项目合作对接、招商引资等工作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9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791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133300元,本年支出20374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000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7827095.43元,降低79.35%,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城乡社区支出1315400元;2、其他支出72200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110.77元2016年减少1792451.55元,下降79.4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未开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如: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如:金融业务管理费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三证合一”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如:其他农业重点项目研究等。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