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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应急罚〔2022〕危化022号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平罗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新建车间(乐果三车间)三层安装设备,作业现场有多处孔洞,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2.临时用电配电柜未进行保护接地,无漏电保护,未进行闭锁管理。主要证据有:《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现场照片和《询问笔录》。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处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户名:平罗县财政局收费收入集中户),账号 5008621000015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平罗县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大武口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平罗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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