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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3/2022-0008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12日
标  题: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商务发〔2022〕45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平商务发〔2022〕4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打好安全稳定保底战,全力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全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商贸流通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问题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着力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坚决控压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防治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建筑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自建房安全整治,配合住建部门,对全面排查中发现用于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风险隐患房屋,必须坚决果断采取措施,该拆除的依法拆除,该加固的尽快加固。对鉴定为D级危房的,立即停止使用封闭处置,严禁住人经营,并采取依法拆除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深入开展消防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重点场所火灾防控。全面摸排各类商场超市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切实解决消防栓内无水、水压不足、喷淋损坏等消防设施不健全问题,严厉查处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拆除消防通道和外窗安装的防护网、广告牌、金属栅栏等,坚决打击堵塞、侵占安全疏散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治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电气线路老化、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损坏等火灾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深入开展城镇燃气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平罗县城乡燃气领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扎实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严格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十个必须”要求,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等问题,进一步落实综合性、精准化措施,集中清除一批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着力消除餐饮行业领域燃气安全风险。加快推进餐饮经营场所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进度,确保按时实现餐饮行业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率达到100%的目标。

三、检查方式

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并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并于每月15日前上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对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进行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随时组织验收,发现重大隐患制成清单于每月20日前报送至县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和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商贸流通领域各项整治任务落实落地。

(二)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局机关各科室和各企业要迅速行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排查整治的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对基础薄弱的领域和工作滞后的环节,要及时跟进措施,确保整治到位。建立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商贸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应急、住建、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等部门沟通配合,及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整治效果。

(三)压实主体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局机关各科室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监管责任,压实商贸流通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企业自查自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把安全隐患最大限度消除在企业内部。

(四)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安全氛围。持续巩固安全生产月宣传成果,继续抓好燃气、消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关注安全生产、学习安全知识、参与安全活动,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通过各类平台及时宣传报道,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曝光,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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