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应急罚〔2022〕危化013号
被处罚单位:宁夏环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邮政编码:7534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晓梅 职务:总经理
违法事实及证据:抽查徐志钊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台账教育人、受教育人未签字,《新员工“一对一”监护登记表》空白未填写,《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中班组考核成绩、本人签字均空白,公司级安全教育试卷打分错误、无班组级考试试卷、车间级试卷没有针对性未结合车间级的培训内容。主要证据有询问笔录、培训教育档案。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户
名:平罗县财政局收费收入集中户),账号5008621000015,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平罗县 人民政府或者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平罗县应急管理局(印章)
2022年6月2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