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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5/2022-0009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0日
标  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文字号: (平)应急罚〔2022〕危化013号 有效性: 有效

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应急罚〔2022〕危化013号

被处罚单位:宁夏环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邮政编码:7534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晓梅     职务:总经理 

违法事实及证据:抽查徐志钊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台账教育人、受教育人未签字,《新员工“一对一”监护登记表》空白未填写,《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中班组考核成绩、本人签字均空白,公司级安全教育试卷打分错误、无班组级考试试卷、车间级试卷没有针对性未结合车间级的培训内容。主要证据有询问笔录、培训教育档案。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贰万2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户

名:平罗县财政局收费收入集中户),账号5008621000015,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平罗县 人民政府或者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平罗县应急管理(印章)

                                     20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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