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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3/2021-0009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高庄乡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7日
标  题: 关于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政发〔2021〕6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高政发〔2021〕68号

各村、驻乡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银川市“5.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5月23日全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平罗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就做好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此次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成立高庄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闻立锋   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王建武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学虎   黄渠桥派出所所长

成  员:马会军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马志财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马  磊   乡综治中心主任

        莫  涛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干事

        马会玲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干事

        王学敏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安全员

        李玉军   高庄中心学校校长

        各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合执法办公室,由王建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及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二、主要任务

    1.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员交通安全意识。 

    2.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违法劝导,进村入户摸清机动车及驾驶员底数,登记、建档、备案。积极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工作实施。

    3.落实交通安全责任,认真排查辖区内主干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做好治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是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各村、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治工作作为一种责任来落实,将整治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辖区内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领导包片、干部民警包段、包校的责任制。各村队干部及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逐户摸清机动车及驾驶员情况登记、建档、备案。

3.加强督查,落实上报。整治期间,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道路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机动车及驾驶员情况摸底登记表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表于6月15日上报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学敏,15009523593)。从6月份开始到2021年12月底,必须每半月上报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摸排情况,有重大安全隐患随时上报。

附件:1.机动车及驾驶员情况摸底登记表

      2.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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