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崇岗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崇政发〔2019〕61号
驻镇各单位、相关站所、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各村(居):
鉴于人事变动,为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落实农村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强化乡镇和农村交通管理机制,增强管理力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对镇道路交通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张建荣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杜 涛 镇党委副书记
达江峰 党委副书记、煤炭集中区主任
吴建国 镇党委副书记、崇岗派出所所长
成 员:胡月梅 党政办主任
陈万山 综治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自国 崇岗司法所副所长
杨林明 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晓霞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马占平 项目办主任
吴 斌 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王自发 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 荣 自然资源管理站站长
田 瑞 崇岗交警中队队长
王长林 崇岗寄宿制学校校长
岳宝仁 崇岗九年制学校校长
张学军 崇岗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服务中心,杜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陈万山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