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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园区、有关部门,各冶金企业:
今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钢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1·31”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煤气中毒窒息事故,造成9人死亡;“2·05”韶钢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8人煤气中毒,其中8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5月22日,中卫市宁夏新华实业集团钢铁有限公司发生喷炉烫伤事故,造成11人受伤,其中9人重伤,在全国钢铁行业领域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此事故做了重要批示,要求立即排查同类作业的安全隐患绝不能再次发生类似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金属冶炼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各园区、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从严从实从细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严格监督执法,集中整治冶金企业各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通过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二、加强作业监管
1.加强委外作业监管。发包企业要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审查承包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作业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要依法对外包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职责;要强化承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有多个承包单位或外包项目作业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的,发包单位应当对多个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施统一协调、管理;对外包项目作业过程中需要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或存在危险作业的,要安排专人对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相关作业许可办理情况;要加强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施工作业前,必须对承包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建立外包队伍员工安全教育档案。
2.加强检维修作业监管。各冶金企业要建立健全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在检维修作业前要制定作业方案,对检维修作业活动和场所、设施、设备及生产工艺流程进行风险辨识,特别要充分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交叉作业等风险,凡检维修作业前未实施风险辨识和评估、未采取和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的,一律不得实施检维修作业。要严格加强检维修环节的过程管理,检维修作业中,凡涉及危险作业的,要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并确保安全隔绝、清洗、置换、通风、监测、用电、监护、抢救(应急)等安全措施的落实。凡涉及特种作业的,要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要加强对检维修作业现场的安全控制,金属冶炼企业要加强对检维修作业现场,特别是高危作业现场的安全控制,杜绝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相互禁忌作业;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在检维修作业现场要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并确保通信和照明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等满足安全要求,确保设备、仪器和工具符合标准规定。
三、严格冶金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督冶金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履行情况。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领域专家,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要求,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一律实行严格的设计审查,督促企业和设计单位对审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严肃认真的整改,对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目的。
四、注重实效,持续落实隐患防控措施
各冶金企业要不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有效利用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处的问题隐患,要认真及时进行整改,促进企业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加强监管,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园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研判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立即开展针对委外作业、检维修作业、危险作业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安全生产隐患反复发生和非法违法从事生产、拒绝监管整改指令、停产整改期间擅自生产的企业,要严厉打击整治,一旦发现要按“四个一律”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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