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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4/2018-7085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灵沙乡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04日
标  题: 【减灾救灾】关于印发《灵沙乡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灵政发〔2018〕60号 有效性: 有效

【减灾救灾】关于印发《灵沙乡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灵政发〔2018〕60号

  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度全乡防汛工作,确保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乡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灵沙乡防汛应急预案》,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7日

  灵沙乡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做好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行政区域洪水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以防洪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现代化水平。

  (4)坚持依法防汛抗灾,实行公众参与,各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和支持抗洪救灾工作。驻乡机关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5)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应急工作。

  2.1 应急组织机构

  乡人民政府设立乡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防指),由乡人民政府乡长杨占斌任总指挥,乡人大主席李文忠,政府副乡长马学荣,乡水利站、民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派出所、财政所、党政办、综治办、畜牧站、教委、司法所、供电所、供销社以及沿河各行政村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防办)设在乡水利站,由乡水利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乡政府和沿河各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六个应急分队,应急分队在县、乡防指和防办的统一调度下开展

  1、一分队(政府应急分队34人)

  队 长:杨占斌(政府乡长)

  副队长:李文忠(乡人大主席)马学荣(政府副乡长)

  成 员:仇学文 王 娜 马佳佳 全 志 潘建熙 王 瑞

  丁彦涛 吴小林 王立新 唐 山吴建国王国礼

  马维军 马英文 田桂英 吴会琴吴光忠王佳敏

  杨会平 李 鹏 杨会平 马汉云 赵广生吴丽华

  杨晓丹 李 莎 马 银 马 俊 赵未花 马佳丽 金 晶

  2、二分队(37人)

  队 长:何兵学(东灵村支部书记)

  副队长:吴学元(东灵村村长)

  成 员:马兴元 马永元 马会任 李军林 马新云 王存明

  杨文忠 丁少伏 王建林 马会银 吴军国 马国兴吴军贤 马国旗 王占林 王占山 丁占奎 丁炳贤 吴 谦 丁兵圣 王存福 马少伟 马 超 马英琪 马国平 马幸福 吴军奎 马国明 王占俊 杨文明 杨文元 丁少军 杨文学 马会生 马会兵

  3、三分队(28人)

  队 长:李少先(富贵村支部书记)

  副队长:马林峰(富贵村副村长)

  成 员:马新元 马志明 马少云 田 花 丁全学 吴学林 马占元 吴少国 王占银 马新堂 马建忠 马兴学 马会忠 李少兵 马兴如 马兴元 吴江涛 周建国马登元 王学军 吴金海 李占荣 杨文贵 马占学吴绍奎 吴少成

  4、四分队(32人)

  队 长:王会林(灵沙村支部书记)

  副队长:马万林(灵沙村村长)

  成 员:何 军 马建军 王新兵 王小娟 王跃学 马 琴 王德成 杨金龙 杨会云 马生林(大) 马少明 金学保 马学兵 马学明 马志刚 马生珍 王新俊 杨天林 马思华 马卫国 王明义 王新忠 王格平 王会兵 王会云 尹占民 王金国 杨会兵 马生伏马生林(小)

  5、五分队(36人)

  队 长:岳保祥(东润村支部书记)

  副队长:马登雄(东润村副村长)

  成 员:王建军 马占兵 金生伏 马英华 岳宝河 岳保林 岳生全 马少云 丁全美 金占寿 马光林 丁万伏 岳保东 岳保其 马 谦 王生林 岳生山 马占元王占俊 王生红 马占成 马玉林 马英学 马少林 马登学 岳生伏 岳宝军 金生龙 金生伏 马光斌 马希军 金生云 马少芳 丁占山

  6、六分队(29人)

  队 长:马少林(统一村支部书记)

  副队长:马新红(统一村村长)

  成 员:王少元 马全林 马慧萍 张发平 马登榜 王英德 杨学明 王建军 罗占全 杨国明 马英奎 马全忠 金叔强 张金强 马 林 马 明 马新会 马兴平 马全银 罗少华 马金林 金少林 杨学龙 王金叶 罗耀斌 马全新 杨国礼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乡防指

  领导、组织全乡防汛工作;传达贯彻区、市、县防汛指挥部和乡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指示;拟订全乡防汛措施、制度和规定等;组织制订预案;及时掌握全乡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负责重大防汛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 乡防办

  承办乡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全乡防汛工作;组织拟订全乡防汛工作的措施贯彻实施;收集、上报和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指导和检查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和补偿工作;科学合理做好人员、车辆、物资调度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乡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2.2.3 乡防指成员单位

  乡水利站负责提供汛情、水情、洪水预报;根据调度方案组织制定临时度汛方案,负责所辖防洪排涝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洪抢险工作,指导重大险情的抢护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乡民政所做好灾情统计工作;负责救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及时做好勘察、核灾工作,协调乡防办搞好灾情发布、上报工作。

  乡农业服务中心做好农业洪涝灾情统计工作,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乡卫生院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乡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依法打击偷窃防汛物料、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做好防汛车辆调度工作;紧急防汛期间,根据需要,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管制工作。

  乡武装部根据防汛需要,及时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担负抗洪抢险、营救人员、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洪决策实施的任务。

  乡财政所负责申报、筹集防汛和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资金,会同乡防办及时审核下拨并监督使用。

  乡教委负责全乡教育系统防洪安全,督促落实非常情况下教学单位的人员安全、财产转移措施。

  乡党政办做好防汛抗灾宣传报道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乡供销社负责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和调运,以及灾区所需生产、生活物资的货源组织和供应工作。

  乡供电所负责全乡电力线路、供电设施的运行安全,保障防汛抢险的电力供应。

  乡畜牧站负责全乡畜禽安全转移指导和灾后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2.3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当黄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准确及时报告。

  (2) 洪涝灾情信息

  ①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工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②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灾害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由乡防指将初步情况报告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县防办,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③各村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不得随意夸大或虚报、瞒报。

  三、预防预警行动

  3.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各行政村、各驻乡单位、各站所及其防汛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水患意识,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注重培训,加强预警。

  (3)预案准备。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黄河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4)物料准备。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在防汛、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应急需要。

  (5)防汛安全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3.2. 黄河洪水预警

  (1)当黄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成员单位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水位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水利站应跟踪分析黄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四、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4.1.1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乡防指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1.2各防汛成员单位依照调度权限做好相关防洪调度工作,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和防汛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救灾工作,重大洪涝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由上级防指和乡防指指挥协调。

  4.1.4洪涝灾害发生后,各村应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4.1.5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乡防汛、防汛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

  4.2 应急响应行动

  (1)当黄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乡防汛指挥部密切关注水情,加强巡堤查险,并将防洪堤内人、畜及群众财产安全转移,适时运用防洪工程,确保防洪安全。必要时调用各类抢险队伍参加抢险处险。

  (2)当洪水越过滨河大道(第一道防线)时,乡防汛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滂渠(第二道防线)以东群众转移并做好临时安置工作。

  (3)紧急情况下,乡人民政府、乡防汛指挥部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3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

  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抢护,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发出警报和立即报告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堤防决口、水闸垮塌的应急处置,由乡防汛指挥部负责,要首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乡防汛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封堵溃口。

  4.4 信息报送和处理

  应急响应期间,乡防汛、防汛指挥机构要建立健全防汛信息报送和处理制度,切实做好信息收集、传输、上报工作。

  4.5 指挥和协调

  4.5.1出现洪水灾害后,乡防汛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5.2乡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6 应急处置

  发生重大险情时,防汛指挥部要依据特大洪水防御预案,迅速发出转移、撤离警报,组织群众沿事先确定的转移路线转移至安全区。对转移的群众,乡人民政府要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民政、卫生部门要协助乡人民政府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疾病控制工作。

  五、善后处置

  各行政村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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