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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0/2023-0003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标  题: 【议案提案】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教体函〔2022〕35号 有效性: 有效

【议案提案】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复函

平教体函〔2022〕35号


侯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健身设施属地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民健身设施向社会开放

平罗县通过新建、改建、共建等方式,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已基本完善,县内所有学校运动场地及设施在非教学时间段对全社会免费开放供市民使用;县内社区、乡镇所属场地全天对社会免费开放;县级体育场全年对社会免费开放;县级体育馆每天早晚低收费开放,其余时段免费对全社会开放。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提高科学健身指导,促进群众身体素质的提高。2022年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2期,积极宣传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广大群众依托广场、公园和其他各类活动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晨、晚练遍及县城周边。每年利用节假日、农闲等开展百乡千村农民体育活动月、农民篮球争霸赛、全县干部职工运动会、学生运动会、老年人等不同人群丰富多彩的体育赛事活动,让群众在体育运动中感受生活的乐趣。

二、定期对全民健身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教体局定期对体育设施和健身器材进行维护、维修、使用安全等方面检查,确保健身者安全使用健身设施和健身器材。今年对平罗县辖区13个乡镇144个行政村、26个社区配备的健身器材进行检查,及时排处了安全隐患,维修更换健身器材30余件,对损坏和无法维修的健身器材全部拆除,申请资金予以更换。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重新修订《平罗县体育设施管理办法》,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召开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乡镇(社区)工作职责及任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台账,由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对所辖区健身设施及配备的健身器材纳入固定资产,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共同进行社区公共健身器材管理,专人负责公共健身器材的安检工作,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县体育部门安排专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民健身设施的安全使用。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952-66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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