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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复函

索引号 640221038/2022-00071 文号 平交发〔2022〕146号 生成日期 2022年11月16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平罗县交通局 责任部门 杨梅代表
有效性 有效

杨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翻修高庄乡幸福村中心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将翻修高庄乡幸福村中心路项目纳入2022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一标段进行实施。工程由宁夏东方宝盛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中标金额为1381.443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5月15日开工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 637.89万元,全长4.421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6.0米,路面宽5.0米。路线起点位于金星村三队,与G109呈T型交叉,路线终点位于雍家庄西北侧,与村边沥青路呈十字交叉。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车。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609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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