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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2/2021-0020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标  题: 案 由:关于加强全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监管的建议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案 由:关于加强全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监管的建议

提案人:许锐 顾自军 陈东升 杨占斌 刘桂莲 张万青

        王萍 张燕萍

据:平罗县2016-2020年共争取到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88个,资金1.12亿元涉及全县13乡镇,87个行政村,占全县行政村的61.1%。初步建“权属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框架坚持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发展模式。通过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政经分离,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合理划分了村两委职责,使村党支部回归基层党建职能、村委会回归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村集体经济组织回归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激活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发展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但在发展中还存在问题。一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够严格部分村利用项目资金流转土地搞农业种植在品种选择、管理、销售等方面缺乏经验造成亏损,导致项目资金缩水。二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投资监管不严,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资金入股农业经营主体,没有有效的担保抵押,经营主体经营不善亏损项目资金回收困难。三是项目建设审核把关不严,个别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造成基础设施建成后闲置,没有发挥效益,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案:建议县人民政府:1.成立组织机构,强化项目组织管理。成立由组织部、财政、农业农村局、审计、农改等单位组织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核、申报审批、建设监管、运行管理、效益评价等,项目实施乡镇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项目申报前评价审核、项目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资金监管,规范财务收支和管理,项目运行后全面监督合作社业务及资金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充分发挥项目壮大集体经济的作用。2.完善制度建设。随着项目的增多,资金量的加大,涉及村范围扩大,有必要建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从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审批、建设、运行管理、资金监管、效益评价、奖惩等,从制度层面规范项目建设。3.依托农村综合改革,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长效机制。以平罗县被确定为国家农村改革集成实验区为契机,充分利用农村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建立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联结机制,调动群众入股、参与、监督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建立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长效机制。4.建立奖惩制度对项目实施运行效果好的给予奖励,工作不力,乱作为造成资金流失的,予以追责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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