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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9/2021-0025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4日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2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 平卫函发〔2021〕5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2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平卫函发〔2021〕51号

市卫健委:

现就吴国华委员提出的在我市推进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置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推动重点公共场所普及AED,解决“能用”问题。县卫生健康局积极向政府提请安装公共场所急救设施,同时申请以政府层面出台相关管理、使用措施。大力推动车站、学校、体育场、电影院、景区、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配备AED,按照人流量合理确定配备标准,实现黄金4分钟内可取用。考虑到紧急情况发生时,执法执勤人员往往是最快到达现场的人员之一,首先执法执勤车辆可按一定比例配备AED,和一线执法巡逻工作相结合。目前,AED单价在2-3万元/台,全部由政府购买负担不小,县卫生健康局将联合红十字会大力宣传,欢迎和鼓励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等进行捐赠、维护,可通过在设备上标注捐赠、维护者名称的方式,提高社会捐赠积极性。

二、提升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力度,解决“会用”问题。加大AED操作等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力度和广度。2021年由红十字会牵头,县卫生健康局配合,组织开展全民公众急救知识培训;目前第一批急救培训范围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已完成40%的培训任务;同时逐渐覆盖到公安、消防、高校师生、公共交通工具司机等,有条件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专人参加相关培训,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并逐渐推广覆盖面。将培训范围逐渐延伸到校园、社区、工厂。加大公益广告、医院和急救平台的宣传力度,宣传AED使用等急救知识,扩大覆盖面、知晓率。逐渐推行AED设备上网,实现在政务平台、微信等APP上就能查找最近的AED设备,切实发挥作用,避免成为晒太阳工程。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2021621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666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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