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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8/2021-0007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1日
标  题: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交发〔2021〕127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复函

平交发〔2021〕127号

雍海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出租车司机职业道德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出租车司机文明优质服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我局大队具体采取以下几项工作:一是1至6月份认真监督出租车企业开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累计组织出租车企业通过空中课堂、集中学习等学习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培训21场次,培训从业人员3700余人次;二是严肃查处出租汽车不打表、拒载、甩客等违规经营行为,截至目前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2起;三是将日常出租车投诉记录纳入出租车客运企业质量服务信誉考核工作中,对投诉较多的企业严格按考核标准扣分,对考核分值低的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通过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落实出租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市民创造安全、快捷、舒适、优质的出行环境。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609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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