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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8/2021-0007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1日
标  题: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交发〔2021〕12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复函

平交发〔2021〕123号

任晓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站前路基础设施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道路及站前路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站前路(山水大道-头石路)项目总长4.09公里,总投资6353万元。站前路项目起点位于山水大道,终点位于省道302线(头石公路),全长3982.04米;站前路支线起点位于站前路,终点位于现状路,全长17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灯照明和交通安全附属设施。项目工程共划分两个标段施工,分别由宁夏金宸达建筑有限公司和宁夏视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工程于2020年9月底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正在实施路灯照明工程。现已进入收尾阶段,计划7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609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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