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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1-0018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3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县交通局:

现就苏顺军提案者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县公交站台设施设备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已结合我县2021年县城旧城改造,由县交通、住建、文化旅游等部门协调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初步计划选址在东门汽车站、老城区、政务中心等重点区域,示范建设3处质量、标准较高的城市公交站台,示范引领。建设方式以企业投资建造为主,结合公交站台灯箱广告,进行智能升级改造,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阵地;同时对灯箱广告位进行“招商”经营,引导旅游、宣传、企业等参与灯箱广告,取得企业、社会效益双赢,打造“智慧站台”,保障市民出行候车需求,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品位。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永山 0952:601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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