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0/2019-0000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24日
标  题: 【议案提案】关于印发平罗县民政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民发〔2019〕59号 有效性: 有效

【议案提案】关于印发平罗县民政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民发〔2019〕59号


关于印发平罗县民政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民发201959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十七届次人代会议案、代表建议意见和县政协十一届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28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36号)部署,今年我局共办市十四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十一届次会议提案2件,主办县政协十一届次会议提案3件、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为全面做好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平罗县民政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确保建议提案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100%

附件:1.平罗县民政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平罗县民政局

                                       2019418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民政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9年自治区、市、县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现根据2019年全县政府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发展大局,立足民政职责,以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为原则,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通过科学汲取意见建议和深入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民政发展水平,提升民政履职效能,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步入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完善制度,创新思路,强化举措,规范操作,在规定期限前完成办理工作(具体时间见附表2),确保与代表委员见面率、建议提案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100%。办理落实率得到提高,跟踪续办形成规范,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工作的总体和阶段性安排,抓好研究、协调和督办。局各承办科室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安排好具体办理工作计划,早答复,早落实,确保办理质量。各承办科室落实责任领导、具体承办人。局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报送和协调、服务工作。各承办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本科室承办的建议提案认真进行分办、催办、汇总和报送。对重点建议提案,由各承办科室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亲自领办。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交办工作。召开平罗县民政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进行总体部署,各承办科室要认真梳理和分解本科室办理任务,早答复,早落实,确保交办任务按期保质保量落实到位

(二)加强沟通联系。各承办科室要继续坚持“三见面”制度,即办理前联系沟通、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做到真正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地解决代表、委员们关心、关注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迅速落实;凡是受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并及时告知代表、委员真实情况;因政策、资金限制需跨年度解决的,要向代表、委员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认可。在办理过程中,要通过电话联系、现场办理、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让代表、委员参与办理,共商解决办法,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代表、委员满意率。

(三)确保办理实效。各承办科室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作风建设统筹谋划,列出办理进度表,根据办理时限抓紧办理。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说明情况,并书面报经县政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但延期不得超过2个月;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进行办理,并在1个月内再次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委员)。对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建议,须答复给每一位代表,同时抄送县人大选委和县政府督查室。对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须答复领衔的委员;对党派、团体提出的提案,直接答复党派或团体,同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政协提案法制学习委。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