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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18-8785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14日
标  题: 平政函〔2018〕15-4号 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平政函〔2018〕15-4号 有效性: 有效

平政函〔2018〕15-4号 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平政函〔2018〕15-4号

 民建石嘴山市委会

贵委会提出的关于对平罗县红崖子乡红瑞村肝炎病人进行救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扶贫若干政策的意见》《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经办规程(暂行)》精神,实施县政府兜底保障,积极为红瑞村肝炎患者住院自付合规费用超过3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二次报销工作。全县累计救治19人次,未发生超规付费现象。二是积极开展家庭签约服务,建立红崖子乡红瑞村常住人口健康档案,定期开展随访工作,及时为患者及家属宣传预防保健、防治、护理知识。对确诊16名肝炎患者,每月开展1次回访,掌握病情,指导本人科学用药。三是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分类开展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已为红瑞村0-6岁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268人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县级医疗机构人员,每年免费为65岁以上人群进行含有乙肝三系检查在内的健康体检,目前,已为377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健康体检。结合三下乡、慢病普查、爱国卫生日宣传等活动,组织卫生部门人员为红瑞村群众开展肝炎防控知识宣传指导工作,已开展宣传17场次,受益达6000余人次。四是制定了《平罗县2018年扶贫工作要点》等,强化红瑞村结对帮扶和政策解读宣传工作。通过市、县帮扶部门的教育帮扶、医疗帮扶、务工帮扶、社保兜底、养殖帮扶等,有效缓解肝炎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18911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卫生计生局 666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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