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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18-7296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14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复函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涉农扶贫资金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涉农扶贫资金信息公开。近年来,根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涉农资金信息公开试点方案>的通知》(宁党农办发[2015]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平罗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试点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项目和责任单位、责任主体、监督主体和配合单位、平台和方式。同时,在平罗县政府信息网站开辟了“平罗县涉农扶贫领域公示公开平台”专栏,积极推进农业补贴类、社会保障类、涉农项目工程建设类等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县财政已累计公开涉及资金105359.65万元2018年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予以公开涉农扶贫资金信息,截止目前,公开涉及资金23441.39万元二是建立定期报告和工作例会制度县纪委监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专题会,听取各乡镇、扶贫相关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全县范围探索建立扶贫领域县乡村三级公开公示监管平台,加强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平罗政府信息网”上开辟“扶贫领域公开监管”平台,开设举报窗口,设置“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建设、社会保障、公开指南”等9个模块,让每一笔资金和项目的运转都明确可查,便于群众监督举报;在各乡镇、村(居)建立扶贫资金公开查询系统,将各类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进行汇总公示,便于群众查询自己享受的补贴,对比他人享受补贴,主动查找差距、发现问题、参与监督;通过信息公示栏、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将各类扶贫信息传递到每一个村民手中,目前,已发送各类信息4200余条,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资金监管,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保障作用,县财政局牵头联合县扶贫办、发改科技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林业局转发了《自治区财政厅 扶贫办 发改委 民委 林业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2017〕63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的意见》(财办〔2017〕41号)从扶贫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支付、资金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进一步加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批复内容组织实施,严禁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沉淀。 

  三、严格督查考核 

  一是加大扶贫项目资金督查考核。采取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年终考核验收的方式,加大全县扶贫项目资金督查考核力度,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产收益扶贫、农民增收、贫困人口减少等作为督查考核的主要内容,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的全面落实。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扶贫项目资金纳入单项目标管理考核,加大分值比例,作为县直部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开展部门联动督查。2018年3月、6月县财政安排专人会同县委、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发展与科技局等单位,对全县扶贫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同时,根据区、市、县相关要求组织扶贫资金管理单位对2016-2017年度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按时上报。县扶贫办和财政局迎接市财政局对我县2017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和市审计局全市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专项审计,督促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单位对检查、审计发现问题迅速整改,按时上报整改报告,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四、健全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整治重点。按照《全县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和活动节奏,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往深里抓实里做,务求取得更大成效。聚焦重点领域,紧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帮扶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扶贫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确保干部责任履行到位、扶贫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使用到位。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将红崖子乡红瑞村、红翔村和陶乐镇庙庙湖村列为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村,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2018年平罗县成立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扶贫办、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按照“三顺一倒查两清单”要求,对全县2016年—2017年各类扶贫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监管到位。“三顺一倒查两清单”即顺着扶贫项目查,从扶贫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实施、验收等环节,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顺着扶贫资金流向查,从扶贫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顺着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查,从发现、整改、移交、追责等环节,认真查找不纠正不落实方面的问题;根据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前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倒查扶贫工作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加以整改。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责追责。强化责任追究,对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帮扶单位,严肃问责。对涉农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以及监督检查不严格、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同步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姚伏镇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姚伏镇易地扶贫搬迁共298户移民,“十二五”222户;“十三五”76户,已搬迁入住移民296户。其中建档立卡143户,811人,已搬迁141800。十二五67户,十三五76户,103户在姚伏镇常住,其他人常年在外务工 

  为加快就业创业脱贫攻坚进程,确保移民稳定就业脱贫致富,大力促进特色经济发展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平发科发〔2018140号)文件批复,平罗县姚伏镇实施了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蔬菜大棚115座,其中:徐家桥村温室大棚43亩,建25个温室蔬菜大棚(1个12米×30米、13个12米×50米、11个16米×72米)。周城村温室大棚80亩,建60个温室蔬菜大棚(12米×50米)。曙光村温室大棚70亩,建30个温室蔬菜大棚(12米×100米)。2.新修混泥土道路一公里。3.配套供电设施。 

  项目建设将辐射周边村庄及地区,带动蔬菜种植户进行科学种植,增收致富,对促进当地蔬菜种植的快速发展,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具有重大意义。 

  平罗县财政局 

  2018年727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财政局   6095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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