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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18-7296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14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复函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复函

    贵委提出的关于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炊事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目前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餐厅和聘用炊事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经核实,目前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有26所学校设立师生餐厅,2018年春季就餐学生4565人,就餐教职工1147人,实际聘用炊事员107名(平均每53名师生使用一名炊事员),其中:财政负担25名(1.8万元/年.人),其余由各学校承担。

  经过与各学校进一步核对,个别学校存在聘用炊事员人数过多的现象,且各学校上灶人数为动态数据,我们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自2019年起,县财政按照1.8万元/年.人的标准增加65名炊事员工资预算(65名*1.8万元/年.人=117万元),由县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实际聘用人员情况统筹分配,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同意。我们将在安排2019年预算时,与教育部门沟通,将此项经费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平罗县财政局

  2018年7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财政局   609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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