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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8/2018-7295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03日
标  题: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交发〔2018〕165号 有效性: 有效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复函

平交发〔2018〕165号

王新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平罗城市公交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2017年12月,平罗县锦涛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我局的大力支持和协调帮助下,对106、109两条公交线路进行了优化调整,对妇幼保健院、惠民公园等市民急需乘公交区域正式开通公交车,实现县城重要区域公交全覆盖。二是加大公交资金投入力度,于2018年3月申请县财政安排县城公共交通补助资金100万元;申请县人民政府安排资金40万元,用于2017年度城市公交车特殊群体半价补贴;正在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动用国家油价补贴退坡资金200万元,统筹用于弥补平罗县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缺口及支持平罗县公共交通发展。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对锦涛公交公司按线路车辆建立评价考核机制,给予相应的运行补贴,确保平罗县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发展。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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