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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3〕29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自治区政府令第115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平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平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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