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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罗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3〕2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规定,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对2023年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124家(撤销5家,新增24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予以公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消防机构负责监管,其余一般社会单位由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管。
附件:
1.平罗县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2023年新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3.2023年撤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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