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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3-0003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塞上江南博物馆整体平移工程拟收回渠口乡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政复〔2022〕67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关于塞上江南博物馆整体平移工程拟收回渠口乡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平政复〔2022〕67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塞上江南博物馆整体平移工程拟收回渠口乡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2〕405号)收悉。为了塞上江南博物馆整体平移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收回渠口乡54.9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望你局严格按照土地收回程序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附件:塞上江南博物馆整体平移工程拟收回渠口乡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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