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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2-0019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1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县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2〕64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县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2〕6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度县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2〕64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石政办发〔2022〕37号)和《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平党办发〔2021〕28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县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县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一、郭耀峰同志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市党委、政府和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每季度、敏感时期、重点时段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分析研判新产业、新业态等安全风险,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工。

(五)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每半年对清单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考核;督促政府领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七)坚持安全发展,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把安全准入标准作为衡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统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

(八)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把安全生产纳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实行企业、公共区域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九)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十)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二、白玉昌同志

(一)协助县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县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二)协助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县安委会日常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县安委会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负责制定落实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四)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坚持安全发展,组织分析研判“九大重点产业”“四大提升行动”“十大工程项目”“四权改革”等自治区重点任务和我县推进生态文明、转型升级、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工作中的安全风险,督促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促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八)协调落实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加强金融支持安全发展,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基层基础、监管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九)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每个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十一)领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实施小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工作,督促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消防、城市建设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十二)年底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十三)组织落实《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

三、徐建军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个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协调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推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四)领导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工作,督促推进危险废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化工集中区安全整治提升。

(五)年底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六)组织落实《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

四、王敏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个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领导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公共博物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工作,督促推进校园、公共博物馆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四)年底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五)组织落实《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

五、杨瑞雍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个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领导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领导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督促推进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五)年底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六)组织落实《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

六、杨占斌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个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领导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气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工作,督促推进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运输、气瓶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四)年底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五)组织落实《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

七、张万青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个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领导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农业农村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工作,督促推进油气长输管道、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四)年底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五)组织落实《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

八、江志波同志

(一)协助徐建军同志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每个季度至少到分管领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

(三)年底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四)组织落实《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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