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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夏欣灿劳务有限公司“9·14”起重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平政复〔2021〕70号
县应急管理局:
报来《宁夏欣灿劳务有限公司“9·14”起重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对事故性质的认定。
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欣灿公司技术员李宝佳未按照《安装调试操作维护手册》中规定的安装顺序指导安装,错误指导现场人员安装设备,导致堆取料机主体失衡,配重块向南侧倾倒,致1人死亡,2人受伤。
间接原因有:1.欣灿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开展风险隐患辨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无资质承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重工程进度、轻安全管理,未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未根据施工危险程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
2.欣灿公司管理人员在实施吊装作业时,未向大地公司申请办理《吊装作业票》,吊卸现场无安全员,未向大地公司索要《安装调试操作维护手册》,盲目冒险组织安装,施工过程安全生产工作失察。
3.欣灿公司管理人员未组织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告知应注意的事项,未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4.大地公司对承包商资质审查不严,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不到位,未对欣灿公司安装堆取料机资质进行审核,安排不具备机电设备安装资质的公司,实施安装堆取料机施工,未要求欣灿公司制定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5.大地公司项目负责人未向欣灿公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告知应注意的事项,未组织对欣灿公司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人员入场后仅安排现场安全员进行口头安全培训。
6.大地公司管理人员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未认识到施工场所风险进而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仅凭现场安全员每日巡检来管理施工现场,未对欣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施工过程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7.大地公司未对建设项目进度进行跟踪,对建设项目进度情况不清楚,未及时发现欣灿公司违规安装侧式刮板堆取料机。
三、同意调查组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四、同意相应整改措施,由你局负责监督落实。
此复。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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